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纠纷 > 医疗纠纷免责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医疗纠纷免责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6 11:58:54 人浏览

导读:

医疗纠纷的发生必然的就是需要对于相应的当事人进行责任的划分的,在法律上也是有着一个医疗纠纷的免责情况的,免责就是要满足相应的法律条件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纠纷免责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纠纷的发生必然的就是需要对于相应的当事人进行责任的划分的,在法律上也是有着一个医疗纠纷的免责情况的,免责就是要满足相应的法律条件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纠纷免责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纠纷免责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抢救垂危病患的生命时,采取紧急医学措施,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的不良后果,不认为是医疗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医务人员或医疗单位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主观上的过失,通常是由于患者病情特殊或者病员体质特殊引起的。二是损害后果的发生属于医疗单位或医务人员难以防范的。具备这两个特征造成的医疗损害后果,构成医疗意外,不承担赔偿责任。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这种情况实际上也是一种医疗意外。发生意外的原因,就是医疗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对所发生的不良医疗后果无法预料,或已经预料到了但是没有办法进行防范。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的不良后果,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民事责任。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在输血中造成感染,如果医疗机构有过错,则为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没有过错而造成的输血感染,引起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医疗人员对病员诊疗护理,必须得到病员及其家属的配合。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如果是由于病员及其家属的原因延误治疗,出现人身损害后果,说明受害病员一方在主观上有过错。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如果损害后果完全是由于病员及其家属延误治疗造成的,就证明对损害的发生,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则医疗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是构成损害事故的原因之一,医护人员也具有医疗过失时,构成混合过错,应依过错程度由双方分担责任。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不可抗力可能使医疗单位在正常的医疗活动中造成患者的损害,但因其直接原因是不可抗力,不是医疗过失所致,因而应当免责。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实质是一种侵权赔偿责任。对医疗事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二、医疗纠纷免责法律规定

  1、我国法律规定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且对医疗事故侵权纠纷的因果关系和过错存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2、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行为过程中没有过失和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能够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自己在主观上没有过错的,医疗机构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3、医疗机构不能证明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符合免责事由条件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纠纷免责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的全部内容。医疗纠纷的免责的内容是十分多的,大多是为了保护患者的利益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