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纠纷 > 骨伤医疗事故诉讼时效

骨伤医疗事故诉讼时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7 20:48:30 人浏览

导读:

诉讼时效是诉讼过程中关乎当事人胜诉权的重要事项,而在骨伤医疗事故中又有什么特殊规定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医疗事故的界定、骨伤医疗事故诉讼时效、医疗事故赔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规定,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诉讼时效是诉讼过程中关乎当事人胜诉权的重要事项,而在骨伤医疗事故中又有什么特殊规定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医疗事故的界定、骨伤医疗事故诉讼时效医疗事故赔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规定,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医疗事故的界定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误诊采取治疗措施不当导致病员智力、身体不同程度损害或漏诊延误时机造成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二、骨伤医疗事故诉讼时效

  (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其他还有如《担保法》中规定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

  (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一年,所以医疗的诉讼时效适用为一年。

  三、医疗事故赔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因此,医疗事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必须针对其医疗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有无以及在医疗行为中有无过错担负证明责任,否则,就推定其有因果关系和有过错责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不等于患者对任何事实都无需举证,患者必须对在该医疗机构就医的事实及受损害的事实举证,而医疗机构只有能够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护人员和医疗单位没有过错,医疗单位才不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骨伤医疗事故诉讼时效”的法律内容,作为受害方,如果选择用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那么就应该在诉讼时效期间积极的行使自身的权益。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