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部手术5年后取出玻璃喳,算不算医疗事故?
导读:
小健五年前因为打碎玻璃,自己的腿被割伤了,到医院进行腿部缝合手术。直到五年后,腿部再次疼痛,做手术取出玻璃喳。小健找到当年替他缝合的医院,该医院表示玻璃喳未对小健造成严重伤害,也没有构成伤残,因此不能算是医疗事故。同时也表示承担小健的第二次手术费用,还有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小编看完之后,一脸懵逼,究竟什么才算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后遗症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
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
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一般情况是主治医生和护士),要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医生要有相应医生资格、职称和职务。
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一般情况是主治医生和护士),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3、医疗事故必须是在进行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4、医疗事故给病人造成不良后果,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责任编辑:汤先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是廉租房还是经济适用房都是国家为了解决日益增长的住房矛盾所开发的,那么你知道廉租房五年后拿房产证经适房是什么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