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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防不胜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7 22:34:13 人浏览

导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府医改政策的实行,对于医疗事故的鉴定以及倍偿等方面都有了相应的完善。但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就像是一直以来,在医疗事故的处理方面一个很重要的证据就是有医生书写的病例。病例一直是在医生医院的手中,就算是在给患者的病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府医改政策的实行,对于医疗事故的鉴定以及倍偿等方面都有了相应的完善。但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就像是一直以来,在医疗事故的处理方面一个很重要的证据就是有医生书写的病例。病例一直是在医生医院的手中,就算是在给患者的病例,也是粗制滥造的,根本看不出什么苗头,更何况是在里面找出事故的症结所在。

事故一开始出现的时候,往往是他的主治医生或者是医院本身发现的。但是,在他们发现这个过后,他们并没有把重心放在如何挽救事故本身,而是一个科室的人在一起商讨怎么去盖过去,修改病例变成了最简单的了。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在医院方面,只要医院拿出来的病例或是材料对自己有利,他们就不会管你患者的利益。

医疗事故的鉴定机制正在不断地完善中。但是这些完善离很好的保护患者的利益还差很远。鉴定机构的成员是由所谓的医学家组成,其实他们也是各个医院的医生,他们之间的相互利益,就不用言明了。这种机制先就没有什么患者可以的到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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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言拙,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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