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纠纷 > 医疗纠纷缘何多?

医疗纠纷缘何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7 22:08:00 人浏览

导读:

各种媒体关于医疗纠纷的报道不绝于耳。驻我省全国政协委员、民盟省委副主委、任李文志说,医疗纠纷几乎成为目前国内医疗行为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病人或其家属不满意,医疗单位抱怨,医务工作者闹心。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李文志委员认为首先是“硬件”投入不足。医

  各种媒体关于医疗纠纷的报道不绝于耳。驻我省全国政协委员、民盟省委副主委、任李文志说,医疗纠纷几乎成为目前国内医疗行为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病人或其家属不满意,医疗单位抱怨,医务工作者闹心。

  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李文志委员认为首先是“硬件”投入不足。医疗机构业务量增加的同时,其管理水平却没有相应跟上。大多数医疗单位只注重经济收入,愿意建大楼,愿意花大钱购置大型的医疗设备以创医院的名声,而不愿意花钱购置或更新常规的医疗设备。而在正常医疗单位中,各科是非常急需常规的医疗设备,这些设备是减少医疗纠纷非常关键的前提。

  其次是“软件”不更新。除了国内一些大医院以外,大部分医疗单位对医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及提高方面做得不到位,不愿意拿资金去培养人。如果医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不高,会延误疾病的治疗,给患者带来严重的后果。另外,一些市级以下的医院缺乏高水平的医务工作者,而许多医学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宁可待业,也不愿意到基层医院去工作。

  李文志委员说,医疗纠纷的增多还有深刻的社会和体制原因。有人认为,医疗费用的大幅上涨与百姓收入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医疗纠纷的增加。获得一定数量的经济赔偿是许多患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要考虑。也有人认为,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对医院和医生的期望值往往过高。而现有的医学水平有限,医疗过程本身风险很高,不确定因素也多。在患者及家属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情况下,一旦治疗不能达到他们所预期的效果,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就很大。

  李文志认为,也有少数患者或家属方面存在一种扭曲心态,尽管没什么问题,也要想方设法上告医疗单位,目的是在治疗好本病的基础上能减少一些医疗费用或得到一些赔偿。

  2002年9月开始实施的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允许患方复印病历等规定,以及司法部门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采取“举证倒置”原则,降低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门槛。患方维权渠道的畅通也是医疗纠纷数量增加的重要原因。

  李文志委员认为,目前我国的医疗纠纷,集中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患者不能承受医疗费用,二是安全医疗的保障体系不完善,出现治疗效果不满意,这些均容易发生直接的冲突,而一旦发生纠纷,对医患双方均不利。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减少医疗纠纷?李文志认为,提高医疗质量是重中之重。要对所有的医疗单位实行准入制度:成立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其成员由各学科的专业委员会成员组成,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对医疗单位的设备条件不合格的不发认可证,或者取消医疗经营权,同时,还要不定期的复查。严把医务工作者的医疗水平关,定期对医务工作者进行考核、培训等。要制订和完善医务人员流动体制政策,对各专业的全国范围内的人员进行真正的聘任和流动制度,尤其是县级或县级以下的医疗单位,实行人员的流动制度,清除不合格或不起作用的占据岗位的人员。如此,也可以解决扩招后毕业生的择业难的问题。此外,大力推进医责险的普及,这是缓解和减少医患双方直接冲突的有效方法。对于司法部门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采取“举证倒置”原则,李文志认为应该做更深入的研究,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法规,必须出台一些补充规定或细则,在规范医务工作者的行为的同时,也应该相应地制定患方的行为,通过法律对双方行为进行规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