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报:生命能否被仲裁?
导读:
相似的追问曾经不止一次地出现。稍远一些的如2007年因丈夫拒绝签字手术而死去的孕妇李丽云,稍近些的如去年被发现弃于水沟中的甲流男孩。面对这些曾经的热点新闻,我们姑且不去探讨做决定一方的心理动因,也暂且放弃对迷雾重重的表象的分析。当时间让热点冷却、公众关注的焦点一次次转移,始终令人无法回避的,是每一次冷冰冰的死亡面前,那些更加冰冷的决断。和这一次的残疾宝宝一样,被决定的一方常常因各种失去或根本没有表达的能力,掌握生死大权的还往往是他们最为亲近的人。是相关医疗规定的无情?还是现有法律法规的漏洞?是出于远虑的“理智”战胜了解决近忧的亲情?还是对责任的逃避和人性的泯灭?不管怎样的追问,一个不容置疑的前提,是对生命价值的认定和生存权利的尊重。
想到古人。《孟子》有云:“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因为怀有仁德之心,对动物不能残忍地夺取其生命。对于人,则更是不能肆意杀戮。古人对生命的高度重视,值得今天的人们好好思索。从当年的“虐猫事件”到如今不时可见的被遗弃的宠物,从死在手术台上的孕妇到被弃于沟渠的病童,某些今人的行为,早已不只是一个“冷血”所能形容。
值得警惕的是,当这样的“冷血”事件一次次发生,那些有悖于人类基本情感准则的“冷静”行为会像病毒一样弥散开来,侵袭社会的肌体,让冷漠成为一种可怕的“社会病”。想想去年曾在一些城市发生的酒驾伤人案,想想一次次令国人震惊的矿难,血泪背后,正是对生命的严重漠视。遗憾的是,这样的漠视依然在继续。针对前文提及的残疾宝宝事件,某网站日前推出了一项关于“赞同还是反对救治”的调查,结果显示,持反对意见的人不在少数,还一度超过了赞同方的人数。他们给出的理由是“与其治不好,不如让她死。”
面对生命,这样的“理智”难道是可取的么?当汶川地震后,面对废墟下可能存活的人们,是否可以因为他们面临残疾而放弃救援呢?当然不能。所以我们看到了一次次生存纪录的诞生,听到了“不抛弃不放弃”这样振聋发聩的誓言。同理,面对身患绝症的哈萨克族女大学生阿依努尔,各族同胞携手相助,无疆大爱托举起生的希望。这,才是人类社会应有的对生命的尊重和执着。
面对生命,让我们再多一些热情、尊重和爱。为生命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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