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查体没被告知肾功异常患者将医院告上法庭
导读:
水母网10月27讯(YMG记者 金海善)市民丛女士是烟台港务局职工,经常在烟台海港医院体检,2007年在毓璜顶医院查出肾功能不及原先的30%。在海港医院的查体报告上,她查到了此前有三次查体异常的结论,医院却一直没有通知她。丛女士一怒之下,将对方告上法庭。
记者在丛女士投诉的材料上看到,自1999年起,单位每两年组织一次查体,均在烟台海港医院,查体病历保存在医院(不给本人看)。2007年5月查体时,海港医院通知她肾有异常,让她去医院复查,住院7天也没告诉她病情及诊断结论。丛女士的爱人不放心,将化验单复印后拿到其它医院找专家诊断,专家说还需要做7项指标检查。之后丛女士转院到毓璜顶医院,第二天医院就做出非常严重的结论:肾功能只有原先的30%且不能恢复,面临透析、换肾等问题,而且已经有10年的病史。丛女士听后非常震惊,不敢相信。经专家查看烟台海港医院保存多年的体检病历,发现2001、2003、2005年丛女士查体时均有肾异常,符合专家的推断。
丛女士说,之后她又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北京301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等一些医疗机构就诊,均得出同样结论。随后,又经烟台市和山东省医学会鉴定,结论均是医疗事故。她和家人多次找海港医院沟通协调,但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直没有结论,无奈之下,家人只好起诉到法院。
昨日下午,针对丛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海港医院医务处的刘处长。刘处长告诉记者,这件事已经开过两次庭,11月2日还将开一次庭,有关部门也做了医疗鉴定,但他们不太理解。对于是否有责任问题,他说责任有大小。对于为什么这么多年检查出丛女士的病却没有通知对方,他称有关部门已经鉴定过了,而且法庭已经介入他不好回答,既然对方已经起诉到法院,一切等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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