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口有点疼打点滴时出意外
导读: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叶宁实习生马垂垂)昨日凌晨,洪山区狮子山街副书记张茂萍在一家医院就医时死亡。事后,死者家属认为医院应负直接责任。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出事医院看到,死者家属正和院方领导在会议室交涉。张茂萍的女儿张璐回忆,前晚9时许,父亲感觉胸口疼,家人遂将父亲送往离家最近的一家医院救治,急诊大夫初步诊断为心肌缺血,可打点滴时,父亲突然口吐白沫,进入昏迷状态;昨日凌晨零点10分左右,父亲瞳孔放大,生命体征消失。
张茂萍的家属认为,院方在整个接诊过程中存在失误。
昨日,记者采访了医院负责人,他表示,希望权威医疗鉴定机构介入此事,对医院医护人员处置流程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该医院负责的,我们一定会赔偿。”
据介绍,张茂萍2000年从部队转业到狮子山街任副书记至今,今年51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每个医院里,医生不可能是永远都不会出错的,医生都是全力以赴对病人负责的,难免会出现误诊的事情的。误诊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医生误诊要怎么赔偿?
我们知道,并非所有的误诊都需承担法律责任,关键是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果被医院误诊,且医院存在过错,患者是可以选择用法律维权的,那么,医院误诊的处理方
孙海平,与刘翔情同父子,这位一向坚强的男人,谈起刘翔走上赛场的痛,当众痛哭失声。“阿喀琉斯感到了一阵钻心的疼痛,像座塌倒的巨塔一样栽倒在地上。他拔掉脚踵上的箭,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