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何以频频发生
导读:
8月14日晚上,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蜀山分院医生焦其勇,在急诊室为一名女孩处理伤口时,说了一句“你忍一忍”,招来两名男子拳打脚踢,造成鼻骨骨折。
8月7日晚上,省立医院急救中心三名护士因为连续三次给一个婴儿扎针,激怒婴儿家长,遭到殴打。
这仅仅是半个月来关于医患纠纷的两起典型事件的报道。而据来自合肥市内各大医院的消息,几乎每天,这样的“病人打医生”事件都在各家医院上演。本来是为病人解除痛苦的白衣天使为何频频受到伤害?
说起打医生,不少患者及其家属认为打人虽然不对,但“被打的医生肯定也有错误”。市民宋先生认为,现在医生的医德已经“世风日下”,救死扶伤只能成为一种幻想,“不说别的,就说你去医院看个最简单的感冒吧,怎么也得百把元。”在不少市民心中,医生成了惟利是图的商人。他们认为,要解决医患纠纷,最关键的就是要“提高医德”。
“病人一般是只要到医院就期望治好。”武警安徽省总队医院急诊科主任宁少伟告诉记者,“其实,医生和病人的出发点是一致的,医生也是希望能将病人治愈。”可由于技术条件等原因,一些病情较重的病人还是无法治好,这时,有的病人家属往往迁怒于医生,认为是医生不尽力。
据社会学者分析,医生被打事件之所以频繁发生,主要是因为医患双方在沟通上有问题。有的患者对医院期望过高,希望医生短时间内能治好病,一旦希望落空,就不可避免地引发医患矛盾;此外,医疗费用的增长与患者的经济承受力之间发生矛盾时,患者也往往会把原因归咎于医院,进一步迁怒于医生,一些本来很正常的事,往往因为双方沟通不畅而引发冲突。
专家表示,由于医学知识的不对称,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当患者对医生的某些做法提出质疑时,为了不耽误治疗,医生有可能在未完全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清楚的情况下便进行诊治。这种做法有时容易加剧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感,在一定条件刺激下就有可能产生暴力行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我们在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的时候,最怕发生的就是医疗事故,作为患者的家属来说,是很容易和医院发生纠纷的,因此我们要了解具体的解决方法,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
在医患纠纷中,医疗单位的医疗行为与病人的损害事实间是否存在有因果关系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八款的要求,“因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