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做完了,瘤子还在?
导读:
■一年申请两次医疗事故鉴定
患者卢女士是一位年轻的女教师,2008年3月,因感到乳房不适,后在医院确诊左乳乳房内有一小块肿物。4月1日,卢女士在河北北方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实施了左乳肿物切除手术。但是,在卢女士即将出院的一次彩超检查中,却意外地发现其左乳乳房内的肿物依然“安然无恙”,这让卢女士倍感吃惊(本报曾于2008年5月27日对此予以报道)。
针对此事,本报记者在采访给卢女士动手术的助理大夫时,该大夫曾承认手术中存在失误,并且表示已经向患者道了歉。虽然助理大夫口头承认存在失误,但是,对于卢女士来说,维权之路却走得异常艰辛。
在与当事医院协商赔偿无果之后,卢女士向张家口市医学会提出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当年6月25日,医疗鉴定有了结果,张家口市医学会鉴定手术造成四级医疗事故。但是,让卢女士感到有些不可思议的是,虽然手术构成四级医疗事故,但是,鉴定却认定院方承担“轻微责任”,理由是患者“自身囊性肿物较小”。
“瘤子太小了”竟然成了构成医疗事故的主要因素,这一认定让卢女士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由于不服张家口市医学会的鉴定,2008年10月20日,卢女士又向河北省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当年11月18日,省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认为手术造成四级医疗事故,此次认定院方负主要责任。
卢女士认为,院方毫无疑问应该负全部责任。在与医院协商赔偿无果的情况下,近日,卢女士委托律师正式向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河北北方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对其进行相应赔偿。
■一年之后,再次接受手术
时隔一年之久,今年3月10日,卢女士不得不再次躺到医院的病床上,接受手术。卢女士告诉记者,这一次医院的检查中,发现左乳的肿物又多了一个,这让她格外担心。此次手术,卢女士换了市内的另一家医院,手术中将两个瘤子全部予以切除。
而在同一医院遭遇类似经历的,还有一位张家口市的郭女士(本报曾于2008年6月10日对此予以报道),记者了解到,在与医院协商赔偿无果之后,郭女士最终没有选择医疗事故鉴定来维权。当时接受记者的采访时,郭女士曾对记者说,她对于漫长、艰难的医疗事故鉴定维权不抱希望,因此,她选择了“自认倒霉”。
相比之下,卢女士的选择更为勇敢,采访中,记者感到,拖着病体奔波一年但仍未有结果的卢女士,对将来的官司仍然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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