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民间调解调查
导读:
从哈尔滨550万元天价医药费,到深圳医务人员头戴钢盔上班,无不将目前紧张的医患关系演绎得淋漓尽致。作为治病救人的医疗结构,救治了无数位处于死亡边缘的病人,却无法平复那一道横亘于医患之间的裂痕。
于是,专门致力于代理医疗纠纷的民间机构应运而生。作为全国首家、天津市唯一一家经国家注册登记、专门从事有关医疗纠纷诉前调解与研究的民间服务性机构——天津市金必达医疗事务服务公司,开创了专业服务机构介入医疗纠纷调解的先河。2004年成立至今,已经接待医疗纠纷咨询案例1万余件,成功调解和诉讼医疗纠纷300余起。其中,本市医疗纠纷占九成。
民间机构怎样代理医疗纠纷?对缓解医患关系、调解医疗纠纷能起多大作用?带着诸多疑问,记者采访了该公司。
四年咨询超过万人
昨日上午9时30分,在该公司的三间接待室,记者看到,穿着白大褂的工作人员正忙着接待前来咨询医疗纠纷事宜的患者及其亲属。大厅里还有几位患者及亲属排队等候。繁忙的接待场面,让记者有些意外。
该公司总经理庞颖竑介绍,这种场面是常态,公司平均每天都要接待10多位前来咨询医疗纠纷的人,有时咨询者还排起了长龙,工作人员难以应付。一年下来,公司接待的咨询者多达三四千人。公司成立四年来,接待的咨询者高达1万多人。他们来自天津市、北京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广东省等地,其中九成以上来自本市。
“面对如此多的咨询者,我心里真是五味杂陈。作为企业,我希望生意红火;面对患者,我不愿看到他们承受病痛的同时,还要接受治疗过程中的不幸。”经理脸上露出一丝愁容。
医疗纠纷逐年上升
在咨询队伍中,有一位张女士(化名)满脸愁容。她告诉记者,今年10月,她丈夫乘坐的汽车发生车祸,同车一名女士牙床大出血,而丈夫当时没出现任何身体异常。丈夫和司机一道将伤者送到一家医院治疗后,感觉腹部疼痛,于是在该院检查发现,脾脏破裂出血。当晚,根据院方建议,丈夫做了脾脏摘除手术,医生表示“手术正常”。次日下午1时许,丈夫突然感觉腹部疼痛难忍,医生告知“是刀口疼”后,给丈夫打了一针止痛针。“半小时后丈夫的腹部又剧痛起来。”当晚5时许,丈夫被通知做第二次手术。当晚6时许,丈夫再次被推出手术室时已经永远停止了呼吸。
“腹内闭合伤,心脏骤停,失血性休克。”张女士认为,丈夫的死亡并不像院方死亡证明上的14个字那样简单,多次与院方协商无果后,她委托该公司代理此事。由于事情正在调查和搜集证据阶段,经理表示,“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说是医疗纠纷调解,事实上,四年来,公司接下的纠纷全是医疗事故。”经理告诉记者,2004年至今,公司受理的医疗纠纷有好几百起,其中经过调解和诉讼成功的纠纷有300多起,受理成功率高达八成以上。2005年全年受理30多起纠纷,今年到现在已经受理了100多起纠纷,比2005年高出了两倍。从受理和咨询的情况来看,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而且上升势头非常明显。
公司聘请数十专家
说起受理纠纷成功率超过八成的原因,经理认为:“与我们的运作模式和优秀的团队分不开。”他表示,为了保障受理成功率,他聘请了一批优秀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多年临床经验、副主任以上职称的各科医疗专家就有50多人,擅长医疗纠纷的律师20多人,法医5人。
经理介绍,公司受理医疗纠纷有一个正常的程序。第一,患者或者其家属必须跟公司签订一份正式合法的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还要到南开区公证处进行公证。第二,必须出具完整的病历。相关专家会认真分析病历,作出初步责任认定。第三,根据认定结果,采取调解或诉讼的方式。“因为相关医疗专家有多年临床医疗经验,所以他们分析的结果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从受理的医疗纠纷看,医生主观臆断、不负责任、掉以轻心的责任事故占20%多,违反诊疗常规的技术事故超过70%。”
纠纷频频萌发思路
“你是怎么想到开医疗事务服务公司的?”对于记者的提问,经理的表情十分凝重。
“完全是几年前的一次偶遇。”几年前,他去一家知名医院看病,在该院大厅看到一位死者家属将父亲的灵堂搭在医院里,几十人穿着孝服又哭又闹,家属揪着医生的衣服大叫,“还我父亲的命来。”当时警察就站在旁边,任何劝解也无法平复家属的心情。
为什么医疗纠纷会闹到这种地步?他在网上查询发现,全国各种医疗纠纷不断,形成一种新矛盾点,变成了社会热门话题。“为了缓解医患矛盾,把医疗纠纷归纳到正规调解轨道上来,把胡打胡闹的方式变成理性维权,我便开始全力筹办民间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庞经理并不讳言,“既然存在庞大市场,肯定就有利益。”
三类人成代理主体
“前来咨询或者委托代理医疗纠纷的都是什么人?”经理没有直接回答记者的提问,而是先举了一个例子。
“今年8月,一位患者家属跑到公司,委托我们代理一起医疗纠纷。”他说,该家属的父亲因突发心肌梗塞住进了医院,由于病情紧急,医院组织十几名医生抢救了一夜,手术成功,病人脱离了生命危险。由于病人家庭困难,加上病情紧急,医院没有在手术前收取任何费用。
“可病人家属却让我们代理该起所谓的‘医疗纠纷’,声称医院态度不好,病人精神受到刺激,以此要医院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经过调查,我们查清事实真相后,当场谢绝了代理该起所谓的‘医疗纠纷’。”
经理总结,请该公司代理医疗纠纷的人分为三种:第一,打“气”的。就是为了出出心中的一口气,此类人家庭都较为富裕,一般不为赔偿而来。只要官司赢了,哪怕花了十万,最后只获得1元赔偿都不在乎。这类人在受理的纠纷中只占3%。第二,打“钱”的。这类人很看重赔偿结果,一般会根据事故责任,理性提出赔偿结果。他们在受理的纠纷中超过70%。第三,“讹人”的。纠纷不大,赔偿口气很大。这类人在受理的纠纷中超过20%。
【律师观点】
民间机构必须加强管理
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律师赵红文认为,该公司作为民间商业性医疗纠纷受理机构,在处理医疗纠纷方面,走出了一条民间以非诉讼为主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的新路,无疑在节省社会成本,包括诉讼成本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在如今医患关系紧张时期,甚至具有推广的必要。[page]
但是另一方面,从该公司的运营模式来看,虽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该公司聘请了相关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专家、法医等担任要职或者从事病历分析方面的工作,但是如果聘请该类人员,就很难保证其从事调解或者诉讼工作的公正性。同时,由于这类服务公司属于新生事物,在管理方面缺乏经验和相关法规约束,很难避免个别工作人员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公司内部和相关管理部门加强管理,促使其健康发展,是目前重要且不可懈怠的工作。
【医方看法】
医患关系紧张纠纷频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医院医政科工作人员刘先生表示,如今医疗纠纷呈明显上升趋势,医患关系恶化的状况愈演愈烈,频频发生的医疗纠纷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紧张的医患关系又促使医疗纠纷频频发生,造成恶性循环。
病人法律意识增强,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而一些医护人员法律观念淡薄,难免陷入各种纠纷漩涡。
病人对医疗行业的特殊性不了解,医务人员与患者缺乏沟通。有一些医疗纠纷的发生是由于患者缺少有关疾病知识,对病情变化不了解;有的对于疾病诊断的客观难度不认识,认为诊断不出来就是误诊;还有的患者认为并发症是误治造成的后果。
医德医风差,服务态度不好。长期以来,这是病人投诉的热点。开高价药吃回扣、要红包,坑害患者的事在一些医院仍然存在。服务态度差、责任心不强等现象常常引起医疗纠纷。
病人要求增高,医疗服务跟不上。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病人对就医环境、医生技术水平、服务态度要求愈来愈高。
怀疑医疗收费问题。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化,从看病花公家钱到花个人钱的过渡,无疑会使病人过分关注自己的诊治费用,常常对医院的收费提出质疑。这方面的纠纷今后还将不断上升。
医疗质量问题。医务界确实有个别医务人员医术不精,缺乏责任心、同情心、耐心与细心,导致医疗差错、事故时有发生,给病人及家属造成终生痛苦和遗憾。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当出现医疗事故后,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会发生医疗纠纷。对于医疗纠纷,我国有专门的组织机构进行调解,以达到和平解决问题的目的。对于没有接触过医疗纠纷的大多数人来说
流浪者按:这是本人在昨天举办的医疗纠纷的实证研究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内容,我事后根据回忆整理成文,并有所增删。对这一问题,我基本没研究,只是身置会场,略有感受。有
遇到医疗纠纷后,若双方愿意调解,就可以走调解流程。但是调解流程具体是怎么样的呢?它作为解决医疗事故最快最节省成本的方式,过程也是十分简单明了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可以通过双方共同协商处理(私了)、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民事诉讼司法程序处理。其中,调解原则贯彻始终,司法鉴定结论或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