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与不扶的纠结根子在医疗保障缺失
导读:
去年9月8日,媒体曾报道过郑州一个叫贾建英的小伙子自称“好心帮助摔倒的老太太,反被冤枉”的事件。他被老太太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万元。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二七区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贾建英赔偿邢老太医疗费等5万余元。(2月13日《河南商报》)
南京彭宇案虽然后来有更高层级的官员来阐述,但还是不能彻底解开公众的心结。社会信任的撕裂很容易,但修补却是十分困难的。即便技艺再高的美容师,也总会留下人工雕琢的痕迹。南京彭宇案如此,郑州贾建英的案子又何尝不是如此。
见到老人摔倒了,扶还是不扶?舆论讨论过多少次了,但碰瓷的依旧在碰瓷,视而不见的依旧在视而不见,肇事逃逸的也依旧在逃逸,偶尔有个别敢于出手相扶的,还常常遭遇被诬陷、被索赔——信任出现危机,问题出在哪里呢?
一是路面监控系统不完善。老太太说小伙子撞了,小伙子说是老太太自己摔倒的。要是“鹰眼”无处不在,那么只要将这一段录像反复回放,一切就都迎刃而解了。问题是,目前不可能做到“鹰眼”无缝隙覆盖,所以,人证对于事故的定性尤为重要。
遗憾的是,在本案中,我们没有看到有目击证人出来指证小伙子撞了老太太或老太太是自己摔倒的。在现场遭遇破坏、事实不清的案情下,仅凭当事人口供或者办案人员的推理就认定小伙子该负全责,仓促结案显然不够严谨。
二是医疗保障水平低下。事实上,公众纠结扶与不扶的根子在医药费怎么办的问题。可以想象,如果伤者没有医药费用之虞,那么还有多少人去死抱着救助者的大腿?不排除有人刻意为之,但比例肯定会显著减少。另一方面,如果伤者医药费用医保埋单,那么能剩多少人有扶不扶的顾虑?
同样遗憾的是,在本案中,我们看到了令人心酸的一幕:受伤的邢老太因无钱交纳医药费而被迫出院。这里,我们还不能谴责医院丧失和背叛了“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誓言。因为市场经济下的医疗机构,没有足够的经费保障,即便想奋力救死扶伤,也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法院如此判案客观上在鼓励肇事逃逸。交通肇事当然要承担法律后果,但这绝对不能莫须有。否则的话,判例之恶会继续带来示范效应,今后谁还敢挺身而出?
[稿源:红网]
[作者:鲁开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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