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勇:“鬼节”缘何成为悲情“诡劫”
导读:
近日,一名广东阳江市民报料称,阳江市人民医院一名医生以“鬼节”动手术不吉利为由,拒绝给临产妇做剖腹产手术,致使胎儿窒息、心跳停止,经抢救,女婴出生3天后死亡;家属要求院方给出解释和200余万元赔偿。阳江市人民医院负责人则称,医生曾提出剖腹产,但亲属以不想婴儿在“鬼节”出世为由而拒绝。目前,阳江市卫生局已介入调查。(《南方都市报》2011年9月14日)
究竟属于应由院方承担主要责任的医疗过错或者医疗事故,还是应由产妇及家属承担主要责任,无论如何,崭新的生命转瞬逝去,怎么说都是一起值得同情的悲剧。据目前所有的材料显示,婴儿的死应该和所谓的“鬼节”有很大的关系,而以“鬼节”做手术不吉利为理由,拒绝为胎儿做剖腹产手术,也成了院方与亲属方相互推卸责任的重要说辞。事故的最终原因还有待已经介入的卫生局经过周密调查得出结果,做出责任判断,笔者不敢妄言,但披上悲情色彩的“鬼节”,诡异般成为医患双方相互推卸责任、造成女婴死亡的劫难,已成事实。
假如事故真是因为医生因惧怕“鬼节”开刀不吉利,而拒绝为给临产妇做剖腹产手术造成,那么这样的医生显然既违背了自身所应当承担的医疗责任,未能履行好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其身上所体现的最基本的科学素养与知识水平也令人堪忧。新闻所说的“鬼节”其实是“中元节”,在我国历史悠久、传说众多,虽然现已演化为某些地方用来祭祀怀念逝去亲人,并对未来寄予美好祝愿的传统习俗,但毕竟仍带有一定的迷信色彩。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的医生,个人科学素质应高于一般社会大众。尽管患者可能提出一些特殊的地方习俗要求,但这一切应当以不影响不牺牲科学规范的医疗活动为前提,更不能主动以“鬼节开刀做手术不吉利”为理由,抛却正常的医疗准则。这时候,医生应尊重诊疗规律下做出专业判断,任何疏忽、敷衍乃至荒诞地拒绝正常的医疗需求,都是对患者生命健康的不负责任。
假如事故由产妇及家属因顾忌“鬼节”习俗造成,则悲莫大焉。对任何习俗的遵从,毕竟都是心理习惯与行为习惯使然。在事关胎儿及母体身体生命健康安全的大事面前,恪守科学生育规律才为最大,岂能因为所谓的“鬼节”忌讳,盲目地做出哪怕是小概率的冒险行为。最终导致本可为家庭增添欢乐的婴孩,一转眼成为悲怆的回忆。
即便事出家属一方,医院的责任恐怕也不会跳脱得十分干净。医生与患者之间,掌握专业知识的医生显然占据着格外的优势地位,“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不能仅停留于纸面上,更应贯彻于医疗活动的每一个细节,更多时候,需要医生以自身地位,发挥主导作用,求得医疗行为的完美。阳江市人民医院院长谢军说,由于孕妇有亲属是该院的员工,当时院方并未严格要求亲属签署择期剖腹协议书。他认为,孕妇亲属就是抓住这一点,将全部责任都推到了院方身上。可见,即便医院说的都是真的,院方也确实存在某些管理上的漏洞。事故本身是否也存在着本可避免的疏漏,希望可以调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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