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导读:
城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为住院报销和普通门诊急诊保险两部分,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住院报销的报销比例为65%。更多关于城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住院报销
1、未成年及在校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50元,报销比例为85%。
2、非从业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85%。
3、老年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4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50,报销比例为85%。
(二)普通门(急)诊待遇
1、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按规定就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所在学校的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人/月。
2、非从业居民。无普通门(急)诊待遇
3、老年居民。按规定就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100元/人/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20年度湖南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原则上为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特殊情况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
为确保广大群众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健康安全,防止新冠肺炎交叉感染风险,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截止日期由2020年2月29日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攻坚行动的通知》,湖南省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统一由3月31日再延长至6月30日。
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示:疾病种类不同以及采用的药物不同,都会影响城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城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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