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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救命钱”判刑处罚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1 07:26:22 人浏览

导读:

讯享受医疗保险的周某,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医保基金,从中牟利3万余元,给医保基金造成损失10万余元,近日被判处缓刑。据了解,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检查中,发现特病病人周某的特殊疾病门诊费用异常增高,随即展开调查,发现周某是肾移植抗排异病人,有骗取医疗

  讯 享受医疗保险的周某,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医保基金,从中牟利3万余元,给医保基金造成损失10万余元,近日被判处缓刑。

  据了解,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检查中,发现特病病人周某的特殊疾病门诊费用异常增高,随即展开调查,发现周某是肾移植抗排异病人,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为此,中心立刻报案。渝中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构成诈骗罪,对其判刑3年,缓刑3年,除退赔赃款外,另处罚金5000元。

  “医疗保险基金是参保职工的‘救命钱’,只能用于参保职工自身生病后的治疗,绝不允许他人侵占、套取。”该负责人表示,为管好参保职工的“救命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随后将加强对费用较高医院和个人的逐一审核和专项检查,并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核算、支付和监督等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费用审核监督机制,完善对每一笔医疗费用的初审、复审、核算、拨付为一体的审核办法,做到医疗费拨有依据,审有凭据,查有证据。

  该负责人称,同时,中心将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建立协议管理、定期考核和年终考核制度,通过日常结算审核、网上监控、巡查、抽查等办法监控异常就医行为,对违规医疗费用实行放大扣付制度,以减少医保服务中的不合理医疗等现象,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记者 陈筱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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