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主要有多少
导读:
职工在进行医保报销的时候,是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的,只有按照其规定来的,才是能够确定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然不行。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重庆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主要有多少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职工医保起付线标准
1.一级医院住院为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目前执行的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
2.二级医院住院为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目前执行的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40元;
3.三级医院住院为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目前执行的三级医院起付标准880元。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减少200元。
(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报销比例
1.在职职工:参加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除此之外,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还要按照以下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
个人账户用于职工本人的基本医疗,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药品费。不得提取现金,不得用于除职工个人基本医疗以外的其他用途。
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可随职工工作调动转移,可依法继承。
个人账户资金分为当年计入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个人账户年末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计息,并计入个人账户。
门诊补偿包含: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可以。单位和个人补缴医疗保险费,以办理补缴年份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确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个人账户金额的记入方式:
当年中断医疗保险关系当年续保的,个人账户金额不作调整;中断医疗保险关系一年以上续保的,预先记入从补缴当月至医保年度末的个人账户金额,补缴期内的个人账户金额在医保年度末账户结转时,按补缴时职工所处年龄段的比例一次性补记入个人账户。办理退休时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当年个人账户不作调整,在医保年度末账户结转时,按缴费基数的3.5%补记入个人账户。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医保报销的时候,是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才是可以的。好了以上就是重庆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主要有多少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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