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写错名死者亲属索赔受阻
导读:
威海讯(记者 朱丽娜 通讯员 孙成兴) 因为医院在抢救交通事故伤者过程中,误将其名字中的“平”字写成了“萍”,伤者死亡后,亲属索要医疗费赔偿遭遇麻烦。近日,乳山法院银滩法庭审理这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后,判决肇事者仍要向死者亲属赔偿全部医疗费。
去年6月,马某某驾驶摩托车在乳山一村路路口转弯时,与直行的马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受到撞击后,小型客车驶入对向车道,又与对向驶来的王某的摩托车相撞,致王某重伤,后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乳山交警部门对这起事故作出认定,马某某、马某对这起事故负同等责任。近日,死者王某的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马某某、马某支付医药费、死亡补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1万余元。
庭审中,二被告对王某的医药费单据提出质疑。因为在29份医疗费用单据中,有的把死者名字中的“平”字写成了“萍”,因此,二被告认为带有“萍”字的医疗费单据不属于死者抢救时发生的,不应由他们赔偿。
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在发生事故后,伤者亲属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抢救上,对于医院将名字写错没有注意合乎常理,因此,可以认定医疗费均为死者的花费。
最终,法院判决二被告赔偿王某亲属医药费、死亡补偿金等共计1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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