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认死理”的受损害者
导读:
贵阳“强奸门”受害人日前告诉我,因不断受到匿名的电话恐吓和骚扰,她已不敢打电话、和朋友会面,甚至用QQ也怕被人监听;但怕的同时,她又很硬气地要继续上访,颇有一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勇气。
这种“认死理”的性格似乎很多上访者身上都有。就在贵州采访期间,安康姑娘、上访者唐志会还在抱怨自己的痛苦遭遇,湖南张家界的老访民符凤英还在诉说十年前医疗事故带给自己的伤害,尽管已经经受过上访的千般苦、万般难,可至今还是“九头牛拉不回”。去年夏天,我曾路过北京新帘子胡同和幸福南里,眼见大量上访人员被车接走,但这些走了的人,大多数还是回去了还要再来,一来一去,折腾的是政府的精力和时间,折腾的是访民的人生和家庭,也折腾掉了社会弥足珍贵的正气。
其实,访民的“认死理”更多的是一股正气在支撑,这种骨子里的正气,致使他们不接受妥协,不满足于和解,更不屑于所谓善意的“勾兑”,他们的举动,让心理阴暗者胆寒,令受害人鼓舞。在“强奸门”受害人和父母上访期间,下至派出所的一般办案人员,上至省信访部门的官员,曾多次出于“善良的愿望”,劝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 “私了”。而 “私了”,说白了就是一方给钱,一方了事。这样,办案机关既可心照不宣地撤案,犯罪嫌疑人也可堂而皇之地摆脱麻烦,就是备受关注的、受害人上访时被捎带出来的涉及省内高官的“行贿录音”,也都会顷刻间匿迹于无形。虽然笔者并无恶意去联想“官官相护”的情形,但已立案的刑事案件久拖不办还要多方阻止受害人控诉,不就是在等着“私了”的到来吗?试想,如果受害人的意志不那么坚强,如果她的父亲没当过副市长,母亲没有国安的背景,单薄的她是不是就会很容易接受这种私下的“勾兑”,无可奈何地在等待中接受现实呢?
相信通过私了,涉案人员、行贿录音牵带出的官员到纪委干部,都会“无事一身轻”。可损害的又会是谁?私了之后,看上去风定云闲,可作奸犯科者会因未受到法律惩处而愈加为所欲为,受害者会因正义得不到伸张而愈加怨气蓄积。在不少人认为权力与金钱威力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法律尊严的受损,必然是对公众利益的巨大伤害。当金钱与行政权力媾和而形成对法律的凌驾之后,很显然,政府的公信力会畸变为一种专制的权力,而这畸变,势必伤及人心,侵犯正义,给社会安定造成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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