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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的权利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7 18:31:29 人浏览

导读:

虽然医患关系近年来恶化的新闻屡见不鲜,但是医患这种关系会一直存在,毕竟生病了还是得看医生。医生作为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也是有自己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那么,医生的权利有哪些?医生的义务又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虽然医患关系近年来恶化的新闻屡见不鲜,但是医患这种关系会一直存在,毕竟生病了还是得看医生。医生作为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也是有自己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那么,医生的权利有哪些?医生的义务又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生的权利有哪些

  1、医生具有独立的、自主的权利

  这是由医生职业的严肃性和医术的科学性决定的。在诊治过程中,采用什么治疗方法,用什么药物,需作什么检查,是否手术等等都属于医生权利范围内的事,只能由医生自主决定。医生的这种权利不受外界干扰,即使是来自社会的或者政治原因的干预,医生有权根据患者疾病作出判断,排除其他非医学理由的种种影响。

  2、在特定情况下,医生还有特殊干涉的权利

  当然这种权利不是任意行使的,只有当患者自主原则与生命价值原则、有利原则、无伤原则、社会公益原则发生矛盾时,医生才能使用这种权利。

  二、医生的义务

  1、医疗及转医义务。

  医生应对求诊的病者,依患者告知的病状以及过去的,经过问诊、听诊等物理学上的诊断检查、作出初步的诊断结论,并综合而最适切地实施治疗行为,如果在对患者进行诊断后发现自己无力治疗,应将患者转至有条件加以治疗的医院。须强调的是,医生在此只要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尽其所能,即使不能发生治愈的结果,也属于义务履行完毕但包医除外。

  2、告知(说明)并取得患者同意的义务。

  无论是手术、药物疗法,医疗行为本质上是一种侵袭行为,故基于保护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只有取得患者的同意,才能使医疗行为正当化,即构成违法行为的阻却要件。而有效同意的取得,必须以医生尽告知医疗的范围、性质、危险等义务前提,这也是民法意思自治及诚信原则的要求,但同时也应当承认医生具有一定程度的裁量权。如果说明的结果将导致病患病情的重大恶化,或者造成医疗进程的过分烦琐、效率低下,医生的告知义务可得一定程度的免除。此处应当提及的是,告知的对象不应仅限于患者,医生应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因而在告知患者可能引起不良后果时,将相关情形告知患者家属即可。

  3、保密及报告义务。

  保密义务实际上是一种附生的义务,这是因为在医疗行为实施过程中,医生经常会掌握患者的一些隐私,而基于病患之间的忠诚及信赖关系,医生就负有不得揭露所获知的事实的义务,如果违反此项保密义务,除应承担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外,仍应当负民事赔偿责任。但在一种情况下是例外的,即当患者的秘密涉及公共利益时,医生非但不得予以保密,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例如,病人患有爱滋病,根据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医生应向卫生主管机关报告。

  4、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遵守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国内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性规章、医院的规章制度以及医疗常规的义务。

  医疗单位对我国已参加的国际卫生组织有关患者权利的公约、条约应当严格遵守,对于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等中关于医方义务的规定也不得违背。

  5、其它约定义务。

  若非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双方在医疗合同中约定的其它义务医方也应遵行不悖。

  三、医生应该遵循的原则

  1、相信医患之间可以建立彼此信任的关系,患者是可以交流、沟通的;

  2、不以医生本人的价值取向评判患者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尊重患者的人格、信仰和文化;

  3、从生物-心理-社会的医学模式出发,充分理解患者的疾病行为和情绪反应;

  4、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以人文关怀的态度给患者切实的医疗帮助;

  5、理解医患关系是一个动态的关系,医生应根据情况适时做出调整;

  6、医患关系是围绕着疾病的诊疗而形成的,也只应局限于求医和提供医疗帮助的过程,不能发展任何超出此范围的人际关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医生的权利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医生和患者都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医生应该依法依规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患者也应该多多配合,才能形成良好的医患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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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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