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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依赖等级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27 13:00:52 人浏览

导读:

如果是交通事故或者是工伤原因造成身体残缺,我们可以到相关的医院进行护理恢复,不同的受伤程度对于护理的依赖程度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它的等级具体有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护理依赖等级是怎样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或者是工伤原因造成身体残缺,我们要到相关的医院进行护理恢复,不同的受伤程度对于护理的依赖程度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它的等级具体有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护理依赖等级是怎样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护理依赖等级是怎样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的规定,护理依赖的程序分为3级:

  (1)完全护理依赖,是指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自理范围中的5项均需护理者;

  (2)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自理范围的5项中,有3项需要护理者;

  (3)部分护理依赖,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自理范围的5项中,有1项需要护理者。

  

  二、三期鉴定伤残鉴定

  一般的话现在国家规定鉴定的时限是:30个工作日。单单就检测的实验周期估计不到10小时,但是实验检测后的数据分析、报告撰写、鉴定人审核签字,以及盖章及钢印的时间也不少。 三期是指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的简称。三期鉴定是在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人身伤害时,由法医对伤者的三期做出鉴定,并作为赔偿的标准。 受害人在申请伤残鉴定时,应当同时提出“三期鉴定”的申请,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也可以节省费用。有了法医出具的“三期鉴定”结论,受害人就可以据此提出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的损失赔偿。因此三期鉴定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所参照的赔偿标准之一。当然若能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则无需做三期鉴定。在法律实务中如果侵害人对医生的病假单提出异议的,法院通常会要求通过三期鉴定来确定最后的赔偿标准。

  三、关于护理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医疗 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4项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 电人身损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4项护理费:受害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也可以参照护工市场价格计算。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需要护理的,凭治疗医院证明,按照伤残等级确定。残疾用具费应一并考虑。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护理依赖等级是怎样问题的解答,我们首先要到正规医院进行伤残鉴定,而确定护理依赖程度,可以选择自己能够接受的护理医院费用而进行护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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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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