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医生会诊录音是患者用脚投票
导读:
据报道,今年9月21日,患儿小涵因患手足口病,被送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治疗,随后经历治疗、回家、重新返院治疗一系列波折。在此期间,患儿父亲因对医生的做法产生质疑,要求全程参与专家会诊讨论并进行录音,给医生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医患关系出现了一定的误解。10月31日,医生表示患儿病情已经达到“极其危重”的地步。
小悦悦事件发生后,我们曾直接将矛头指向社会成员之间的不信任,并由此引发社会热议和政府关注。然而,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小涵父亲却再次将道德与诚信的沉疴带回公众的视野,这让所有的人都诚惶诚恐。如果就医需要录音,那置医生于何地?进一步而言,家长是否可以对教师录像?而由此引发的录音潮、录像潮,又将置社会共识于何地?
或许我们要坚持说,公立医院属于公共服务行业,虽然是服务于患者个体,却仍然属于公共空间的范畴,因此,患者要求给医生会诊录音并不侵犯医生个人隐私。而且,既然是公共场所,也不应该过分强调隐私。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共场所都已经安装摄像头,比如公共汽车、封闭小区、娱乐场所等。为何医院不可以呢?是医生过分矫情,还是习惯性傲慢?
不仅如此,由于医生工作的相对隐蔽性,不仅容易让医德走偏,而且可能产生牵扯不清的医患纠纷。事实上,近年来,各种医疗事故正在各地此起彼伏地上演,比如动辄让患者全套检查,给老汉做妇科检查,猥亵甚至强奸女患者等,而由此引发的医患纠纷更是让人眼花缭乱,乃至催生了专门的“医闹”行业,给民众和医院以及社会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可见,让就诊透明化,并不是患者的个人偏见,而是出于对当前整个社会医疗情况的用脚投票,不仅不是一个小问题,而是牵涉到社会和谐的大局面。从打击医生违法违纪的角度来看,录音也有技术优势,可以保留医生诊断的最真实资料,方便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取证。与此同时,录音在某种程度上还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遏制潜在犯罪的发生。
在信息爆炸的年代,我们对于个人隐私无疑有着极其强烈的敏感度,也理所当然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但在信任坍塌的当下,任何一个公共事件的发生,如果没有被民众所见,就唯有通过公共监控记录还原事实的真相,这已有先例。江苏南通汽运集团驾驶员殷红彬在行车途中救助一受伤老太却被诬陷为肇事者,最终就是依靠当时的监控录像才洗脱嫌疑。
但不管怎么说,恐怕大多数人并不会认可这种行为,只是,在公共空间里被无限逼仄的现实语境下,公众的个人隐私已经不得不为公共安全做出权利让渡。而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情形,或许我们还有发表道德演说的必要,并尽快作出实质性的努力,换回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和防范”,避免“用脚投票”的尴尬和困境。廖水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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