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城推广建立医患纠纷调解机制
导读:
医患矛盾“减压阀”作用挺大
遭遇医患纠纷怎么办?自己和医院交涉,苦于专业知识有限;打诉讼官司,费时、费钱又费力。在医患纠纷事件中,多数患者和家属处在两难境地。他们心中的苦恼,催生出了“医闹”这一行当。11月6日从市司法局获悉,我市推广建立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成为医患双方化解矛盾的首选,让一度泛滥的“医闹”失去了牟利市场。
为了敛财,“医闹”无视“有责赔偿、无责免赔”的常理,极尽耍赖取闹之能事。他们主动联系患者家属,以患者亲朋好友的名义,采用拉横幅、堵门甚至打人、砸物等手段,逼迫医院对患者作出妥协和赔偿,然后按获赔比例向患者收取费用。“医闹”的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医疗机构正常运作。
“医调”的出现,“医闹”得到了极大遏制。去年起,市司法、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联手,在全市大力推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崇安依托区级人民调委会,成立了全市首家城区医疗纠纷调处中心,专门受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件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名85岁高龄的患者在市区某医院就诊时,要求做脑CT而院方没有做。患者不久突发脑梗塞导致偏瘫。家属认为院方“延误诊治”应负相关责任。在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的介入下,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院方一次性给予患者2万余元补偿。今年1-9月,这一中心受理医疗纠纷调解64起,调结索赔金额近87万元。
已在惠山、锡山、崇安等地建立的“医调”机制,正日益发挥医患矛盾“减压阀”作用,有效保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遇到医患纠纷找“医调”,已成为不少患者的第一选择。近日,一住院患者因脑血管栓塞死亡。对患者死亡原因表示不理解的家属,拒绝了“医闹”的怂恿,而是找到“医调”解决问题。目前,全市医患关系更趋和谐,医院出现的“医闹”事件已明显减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当出现医疗事故后,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会发生医疗纠纷。对于医疗纠纷,我国有专门的组织机构进行调解,以达到和平解决问题的目的。对于没有接触过医疗纠纷的大多数人来说
遇到医疗纠纷后,若双方愿意调解,就可以走调解流程。但是调解流程具体是怎么样的呢?它作为解决医疗事故最快最节省成本的方式,过程也是十分简单明了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好几种,一般都是优先选择调解这一途径,但若是调解无效了该怎么办呢?这时候难道就不了了之吗?当然还可以走其他途径。那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