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医院出现医疗事故法院调解赔偿16万
导读:
燕赵都市网张家口电(记者刘雅静 通讯员司会兰)除夕夜病人入住医院输液,第二天凌晨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和医院就医疗事故责任和赔偿数额争执不下,日前终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法院调解下圆满解决。
2月13日正是农历腊月三十,下午17时许,李某突然感觉身体发软、发抖、乏力。其家属带着她到康保县某医院就诊,该医院经过简单检查,为其办理了入院手续,并对其进行输液治疗。2月14日凌晨4时许,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认为是医院的责任造成了李某的死亡,一时间,家属情绪激动,将县医院的门窗和医疗器械砸坏。在此同时,该医院的医护人员也不理智的将死者亲属开来的一辆警车砸坏。双方矛盾逐步升级,遂诉至法院。
对于此案,县法院组织了数名经验丰富的法官,先期主持了调解工作。法院建议对死者的死因进行鉴定,遭到了医院和死者家属的反对。这给法院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然而法官们并没有因此而放弃,采用了积极地调解方法。最终,此案以医院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16万元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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