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死于梅毒”推卸责任才是真正的“梅毒”
导读:
左崇年
谭琳(化名)在梁平县中医院扎小针刀35天后死亡。9月1日,其亲属向医院索赔60万元,引得数百人围观。当时,医院楼上突然飘下数十张题为“妈妈死于性病”的传单。传单到底是谁所为?是死者女儿散发的吗?医院表示,不排除是医护人员所为,也可能是死者亲属所为。目前,梁平县卫生局已介入调查。(9月13日《重庆商报》)
一个鲜活的生命,就是这样被一个不负责任的医院和草菅人命的医生的“小针刀”所葬送,无不令人义愤填膺。
患者了颈椎CR检查未见明显异常,医生蒋浩却夸下海口:“这个算我的,吃药打针花费10万8万都不得行,我这个小针刀三次就可解决问题!”“神医”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解决”了一条生命。患者因“颅内感染”而死亡。
这是一起明显的医疗事故。明明患者颈椎未见明显异常,却要给人“小针刀”治疗,并打包票夸海口。这不是一般的医德问题,而是为了医院的创收,置医疗规定和职业道德于不顾的草菅人命。
尤其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医院竟然出现大量莫名其妙的打印传单:“妈妈死于3期梅毒(性病)”“爷爷奶奶,公公婆婆,求求你们不要闹了,妈妈是得了梅毒,你们不要脸我还要脸。你们岁数有这么大了哟,今后我怎样有脸在世上活。”护士也以传单的口气责问死者的女儿。这一无端制造出死者女儿的“强烈要求”,简直是在自欺欺人,荒唐透顶。
据该院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的负责人徐科长表示,作为该院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的负责人,自己绝对没指使人去散发传单。不排除传单是医护人员所为,只是目前还没有证据。他说,不过也不排除是死者亲属或其他病人家属所为。徐科长还告诉记者,可以负责任地说,警方已提取了证据,谭琳确实患有梅毒。
即使死者患有梅毒,也不能与“颅内感染”有着必然的联系,与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相信如果能有第三方权威人士的医疗鉴定,最终会找出死亡的真正原因。然而,让人不解的是“妈妈死于性病”究竟出自何人之手,必须查个水落石出。作为医院,发生医疗事故,不是采取积极的态度,妥善处理,做好善后工作,而是采取如此下三滥的手段来推卸责任,真是道德败坏,丧尽天良。这才是最可恶最可怕的“梅毒”。事故责任需要查清,“梅毒”更需要肃清。否则,死者这可怜的妈妈在九泉之下也不能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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