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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输液死,院长“不清楚”让人心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4 22:26:58 人浏览

导读:

近日,黑龙江省巴彦县网友段先生向东北网反映,他17个月大的女儿因发烧到巴彦县人民医院就诊,没想到的是,孩子去的时候还活蹦乱跳的,可点滴治疗二十多分钟时间,他女儿就死了。(11月17日新华网)这是谁也无法面对、更不愿接受的残酷现实。刚刚还活蹦乱跳的孩子,

近日,黑龙江省巴彦县网友段先生向东北网反映,他17个月大的女儿因发烧到巴彦县人民医院就诊,没想到的是,孩子去的时候还活蹦乱跳的,可点滴治疗二十多分钟时间,他女儿就死了。(11月17日 新华网)

这是谁也无法面对、更不愿接受的残酷现实。刚刚还活蹦乱跳的孩子,却瞬间与父母阴阳两隔。女孩死于何因?这是必须厘清的事实。据悉,当地政府对此已成立了多部门配合的联合调查组,公众期待调查组能尽快地公布事实真相,让匆匆走过的女孩带着美梦在天堂瞑目。

然与公众的期盼极不协调的是,该院张院长面对女孩输液死一连串的“不清楚”,让人心悚。在媒体的采访中,当记者询问护士长于某请假没上班,也没在现场,为何病例中有于某的签字时,张说“我不清楚”;当记者询问病例中两个人的签字十分相似,疑为一个人签字时,张说“我不清楚”;当记者询问事情发生后是否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汇报时,张说“我不太清楚”。

这也不清楚那也不清楚,真的是张院长概不知情吗?不,这不过是张院长揣着清楚装糊涂,企望以此推卸自身的管理责任而已。只是,作为一院之长,面对生命不明不白的死去,能“不清楚”而置身事外吗?
特别是,院长一连串的“不清楚”,分明让人读出了一种冷漠和无情。女孩死了,与我没有关系,因而我“不清楚”,也没必要问清楚。人命关天,女孩死在医院,既使真的是心衰死亡,与医院输液没有直接责任关系,但出于对生命的敬畏,院长也当尽救护、安慰和善后的责任,而非漠然视之。尊重生命,应该成为医护人员最基本的医德素养。 且不说这是否是一起医疗责任事故,目前尚不能定论。单说院长的这种冷漠心态,就让人寒心。懂得敬畏生命,这是社会的伦理底线。倘若医院连生命都不敬畏,连本该承担的责任不都不敢担当,如何履行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病人死在手术台上、将活婴当死婴扔掉,医院还要让百姓诟病到何时?
希腊医生希波克拉提斯曾说过:“我凭着良心和尊严行使我的职业”。作为医务工作者,我们都当坚守这份良心和尊严。这是职责所在,也是医德所在。漠视了这一点,也是在漠视自己的生命。(文/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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