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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发热咳嗽进院治疗死亡医院称无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4 19:14:04 人浏览

导读:

发热咳嗽治疗时死亡家属向医院索赔6万元庭审时家属质疑医院病历被改一中年男子突然发热、咳嗽,到医院治疗过程中离奇死亡。家属认为,事情与医院的医疗过错有直接关系,将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6万元。近日,五华区法院西站法庭开

  发热咳嗽治疗时死亡 家属向医院索赔6万元

  庭审时 家属质疑医院病历被改

  一中年男子突然发热、咳嗽,到医院治疗过程中离奇死亡。家属认为,事情与医院的医疗过错有直接关系,将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6万元。

近日,五华区法院西站法庭开庭审理时,原告方认为,医院出示的主观病历中存在添加、修改、删除现象。

  住院突然亡

  死者潘某的父母称,潘某因发热、咳嗽于2006年12月13日到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内科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做了各种检查,仍然无法查清病因,12月28日转到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刚开始医生给潘某服用的是进口抗生素,停药观察了三天后,医生还准备请上海医科学院教授网络会诊。2007年1月12日,传染科杨主任对患者亲属说:“现请了风湿免疫科吕主任会诊后,诊断为血液系统脉息血管病(韦格内肉芽肿)。”12日夜里潘某突然冒汗不止,13日,仍按12日的治疗方案治疗,14日早上潘某感到胸口疼痛并呕吐了两次,16点30分左右潘某翻身平睡,不一会潘某呼吸急促,等医生进来后心跳、呼吸都停止了,经抢救无效,潘某死亡。

  患者家属对昆一附医院的诊疗行为有诸多质疑。患者家属认为在长达半个多月的时间里,院方对患者检查、观察、治疗不仔细不及时,对患者的病情不够重视,以致直到患者去世仍没有一个肯定的诊断结论,患者的死亡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医院称无责

  “医疗服务行为符合医疗原则与规范,不存在过失;患者死亡后,未进行尸体解剖,不能确定其致死的原因。”这是今年7月28日云南公正司法鉴定中心针对此医疗纠纷的一份鉴定结果。然而在昨日的庭审中,家属却对这份鉴定提出了质疑,家属认为7月11日鉴定会在对医方提供的有关患者生前的医疗材料,未当着患者家属的面开封。家属怀疑有关的病历资料事先已被拆过,并修改完善。针对原告所提出的问题,被告方代理人称,医院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而且,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中也明确了医院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失,医院的医疗行为和死者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由于原告认为被告方出示的病历中存在添加、修改、删除的现象,要求申请司法鉴定,另外对此前的鉴定结果也不服,申请从新鉴定,因此法院决定休庭,等新的鉴定结果出来后,此案将再开庭。对于原告对主观病历的质疑,被告方认为,其出示的病历真实,并没有篡改的情况。而且,出庭的专家也称,上级医生可以对下级医生提供的病历进行添加和修改,只要不涂改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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