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女孩喉咙痛在医院输液半小时死亡
导读:
本报讯(记者 王珏)前日下午,一名7岁女孩因病在市红十字医院输液治疗,谁料输液半小时后,女孩突然全身抽搐并因抢救无效死亡。女孩家属昨日一怒之下将孩子的灵堂设在医院门口。目前,江北区卫生局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女孩早上起来后喉咙痛
昨日,位于江北五里店五江路16号的市红十字医院二门诊部外,女孩的灵堂搭在医院门口,孩子遗像悬挂灵堂正中,照片中女孩露出可爱的微笑。据悉,女孩叫小睿,今年7岁零10个月。
回忆起孩子生前最后的10个小时,女孩的奶奶张玉碧泪流满面。她说,前日早上7点左右,小睿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准备上学,不过孩子喉咙痛并有些咳嗽。她在给孩子吃了点红霉素药丸后,孩子还是照常去上课。下午3点20分,孩子考试结束放学回家,见孩子仍不舒服,她便将孩子带到附近的市红十字医院看病。
输液过程突然全身抽搐
张玉碧说,医生诊断后称,孩子患的是哮喘,且病情已很严重需马上输液治疗。医生给孩子吸氧后,下午4点左右,开始输液。过了20多分钟,第一小袋液体输完,此时孩子身体状况很正常并有好转迹象,紧接着,孩子开始输另一袋的液体。“这时问题出现了。”张玉碧说,输了10分钟后,下午4点30分,孩子突然全身抽搐,手脚乱舞。
孩子的母亲赵欢说,她吓得死死抱住孩子并大声求救。“遭了,娃娃可能不行了。”医生赶到立即给孩子注射了一支针剂,并开始进行人工呼吸。与此同时,医院其他工作人员拨打120求救。几分钟后,当120急救医生赶到现场时,孩子已停止呼吸。
尸检结果在30天后出来
“输液仅半小时孩子就死亡,为什么会这样?”母亲赵欢和奶奶张玉碧不敢相信,她们报警后,江北刘家台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经民警协调,院方、孩子家人双方商议决定将对孩子进行尸检。昨日下午,医院方支付检查费,孩子尸检正式展开。孩子就读的新村小学2年级班主任杨老师表示,小睿平时很乖,前日上课时虽然有些咳嗽,但身体状况还不错,对于孩子的突然死亡她也很震惊。
该院医务科工作人员称,目前江北区卫生局已介入调查,孩子的死亡原因需等尸检结果出来后才能知晓,善后工作,也只有根据尸检结果和责任划分后才能进行。目前他们希望孩子的家属冷静,小睿的尸检结果将在30天后得出。而对给孩子输的液体到底是什么药,院方拒绝透露。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人都有生病的时候,这时候是需要上医院看病的,医疗机构是需要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治病救人的,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医生误诊致死责任是什么
现实中,不少人在医疗诊断过程中都遭遇过医疗事故,轻点的最多就是造成一些后遗症,而严重的话是有可能导致患者死亡的。通常情况下,会根据造成的损害结果的不同,对患者及
李刚母亲悲痛欲绝亚心网(本网记者董美玉实习生吴艺凡)2007年5月8日,谢培兰清晰地记得那一天发生的事。“当天早6点46分,儿子李刚因感冒、呼吸困难,我拨通了1
记者肖爱萍报道:2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家住上饶县旭日街道的邱利焕、叶思鸣夫妇向打来电话称,其3周岁的儿子因感冒发烧在上饶县人民医院就医,吊针时病情加重,转院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