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现状:医疗纠纷减少,申请鉴定增多
导读:
株洲网讯(马明 王华) 对于处理医疗纠纷、医闹行为,我市早在2007年,就由市公安局和市卫生局联合制定了 《株洲市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处置规定(试行)》,为我省第一个出台相关规定的城市。
该规定明确,将“八种行为”列入公安机关强制处置范围,包括在医院门口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打横幅、贴标语、围堵大门、堵塞通道,拒不听从劝告等。
据统计,该规定出台后,我市的医疗纠纷明显下降:2006年、2007年均有100多起,2008年下降至90多起;其中恶性“医闹”由2007年的10多起降至去年的5起,今年仍未发生一起。
目前,我市大部分医疗纠纷处置都进入到正规程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数据显示:2007年我市接受医疗事故鉴定83起,2008年增至117起,而今年1至3月就达到2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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