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非法行医罪 > 非法行医罪案例 > 用矿泉水瓶输液无证行医被取缔

用矿泉水瓶输液无证行医被取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4 11:11:46 人浏览

导读:

昨天下午,石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取缔了一非法牙科诊所,现场没收了所有药物和医疗器械。据了解,该“诊所”位于横山村海仔河旁,十分简陋,在不足10平方米的屋子里摆满了简陋的医疗药品和设备。记者发现,一用过的矿泉水瓶竟然被制造成输液器,挂在墙上供“病人”

昨天下午,石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取缔了一非法牙科诊所,现场没收了所有药物和医疗器械。

  据了解,该“诊所”位于横山村海仔河旁,十分简陋,在不足10平方米的屋子里摆满了简陋的医疗药品和设备。记者发现,一用过的矿泉水瓶竟然被制造成输液器,挂在墙上供“病人”使用。据知情人士称,黑“诊所”为掩人耳目,只在周末“会诊”。

  据石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负责人介绍,开设牙科诊所必须符合严格的要求。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在没有持有任何相关证件下行医,属于非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