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罚种类 > 拘役 > 实行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实行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7 06:59:48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对于一般的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后一般是在监狱实行劳动改造的。但是如果罪犯有特殊情况,不宜在监狱执行的,可以...

  我们都知道,对于一般的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后一般是在监狱实行劳动改造的。但是如果罪犯有特殊情况,不宜在监狱执行的,可以采取监外执行的方式来执行刑罚。那么,监外执行具体是怎么执行的,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呢?法律快车马上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一、监外执行是怎么执行的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二、监外执行的条件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 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收集整理的关于监外执行适用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更多的法律资讯,尽在法律快车。

责任编辑:小白鸽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