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
沪上开设有百余家连锁美容美发店,手下有4000余名员工的老板吕剑峰,在“博眼子”输光了随身钱款外,还欠下赌家10万余赌债。他怀疑对家在赌桌上“出老千”,便纠集社
1、在持械聚众斗殴中,哪些人对持械行为负责? 持械聚众斗殴的,属于情节加重犯。司法实践中,对部分行为人持械,部分行为人未持械是否应对该情节负责的问
《刑法》法条关于聚众斗殴罪的规定过于简单,造成司法实践中认定的困惑。由于在理论上各说不一,导致司法认定的不统一,有损司法公信,所以建议最高法院作出明确的司法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0)杨刑初字第188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韩某某。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杨检刑诉〔2010
章某某、林甲等犯聚众斗殴罪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10)沪二中刑终字第246号 原公诉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林甲
王某、曹某某犯聚众斗殴罪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0)崇刑初字第104号 公诉机关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男,1988年8月18日生,
案情: 2008年初,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西山村的孙康寿与石卡镇陆村的陆运琳、陆运玙之间因个人恩怨产生矛盾,继而引发了以孙康寿为首的西山人和以陆运琳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张光雪,男,1978年2月13日出生于江西省奉新县,汉族,小学文化,无业。1995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三年六个月,2000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四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
[内容摘要]聚众斗殴罪作为一种多发、常见的刑事犯罪,其社会危害性相当严重,如何准确及时地惩治此类犯罪,对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促进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
《刑法》第292条规定的聚众斗殴罪,条文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法条规定的简单,所以造成司法实践中认定该罪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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