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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维权 退回医疗费千余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5 13:43:15 人浏览

导读:

近日,广元市苍溪县消委会东溪分会及时处理一起消费纠纷案,消费者谢某某获退还医疗费1000余元。去年苍溪县陵江镇江南村五组村民谢某某外出打工,2006年12月4日,谢不幸突发精神失常。谢在丈夫的护送下从广东返回苍溪,于7日下午6时被送到苍溪某医院接受治疗。当天晚
近日,广元苍溪县消委会东溪分会及时处理一起消费纠纷案,消费者谢某某获退还医疗费1000余元。
   去年苍溪县陵江镇江南村五组村民谢某某外出打工,2006年12月4日,谢不幸突发精神失常。谢在丈夫的护送下从广东返回苍溪,于7日下午6时被送到苍溪某医院接受治疗。当天晚上,医院护士给谢某服了加有药的牛奶一杯。第二天上午,医院就给谢某某开据处方及各项检查单据,当时病人家属共缴药费、治疗费共1311.50元。当天下午,谢某某的哥哥从外地打来电话,考虑到谢的病情非常严重,提出转院。病人家属及时向该医院医生提出要转院治疗,告诉不再用药和进行检查,并要求把刚缴的药费及检查费用(还未进行检查)退回。医生说,该院是某医院的分院,也是一样的治疗,你们确实要走,可以把药带走,费用退不了。谢的家人想到病人转院到其他医院治疗,其治疗方案可能不一样,所以未在该医院取药,第二天一早就带着病人离开了该医院。在另一家医院,谢某某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病情基本好转,其家人遂向东溪分会投诉,要求苍溪某医院退回药费、检查费及治疗费。
  东溪分会及时受理此案,迅速将情况向该院领导取得联系。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谢某某家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在院领导的亲自监促下,该院扣除谢某某入院第一天的药费、治疗费及住院费200多元,该院当天就退还谢某某药费、检查费及治疗费共1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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