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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消保委妥善处理一起团购机票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4 17:19:58 人浏览

导读:

近日,定海区消保委调解了一起因航班取消出现消费者团购机票未能妥善续航或转签的纠纷。2009年10月17日,消费者冯女士等一行7人,从舟山市某旅游有限公司处团购海南航空10月23日从宁波到天津以及10月26日13:00往返的机票,却在10月19日上午,被告知由于10月2

近日,定海区消保委调解了一起因航班取消出现消费者团购机票未能妥善续航或转签的纠纷。

2009年10月17日,消费者冯女士等一行7人,从舟山市某旅游有限公司处团购海南航空10月23日宁波天津以及10月26日13:00往返的机票,却在10月19日上午,被告知由于10月26日往返的航班取消,建议他们要不退票,要不改乘其他航空10:50班次,但前提是每人再额外支付60元。

诉者觉得不合理,在于被诉方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向定海区消保委投诉。由于时间紧,牵涉多个消费者且大都情绪激动,定海区消保委在接到投诉后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调查,被诉方称这7名消费者当时是以团队票购得,现在航班取消他们也没办法,消保委的工作人员随即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将消费者的情况以调查函的形式告知,又参阅了航空运输的有关规定,按照民航总局的《客票变更》规定“旅客购票后,如要求改变航班、日期或舱位等级,航空公司及其销售代理人应根据实际可能积极办理。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航空公司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或签转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因航空公司的原因,旅客的舱位等级变更时,票款的差额多退少不补。旅客要求改变航空公司,应征得原航空公司或出票人的同意,并在新的航空公司航班座位允许的条件下予以签转”,建议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0月20日晚,经协调后双方达成一致,由海南航空公司帮助消费者续航班或签转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多余的钱款消费者不承担。这起团购机票购票纠纷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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