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欺诈 > 价格欺诈 > 福建省物价局发文要求切实落实景区票价优惠政策

福建省物价局发文要求切实落实景区票价优惠政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5 00:37:13 人浏览

导读:

东南快报讯(记者江娟珺通讯员张增田)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价格部门督促景区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执行,所有景区门票(包括联票)按价格部门规定的价格实行不低于8折的优惠,景区内的缆车、观光车、电瓶车、竹筏、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项目及游乐项目等均实

  东南快报讯(记者 江娟珺 通讯员 张增田)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价格部门督促景区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执行,所有景区门票(包括联票)按价格部门规定的价格实行不低于8折的优惠,景区内的缆车、观光车、电瓶车、竹筏、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项目及游乐项目等均实行相应的折扣优惠,并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布优惠后的价格。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规定:“自本意见下发之日(2009年7月14日)到2010年6月30日止,全省旅游景区对游客实行不低于20%的门票折扣优惠,旅游景区内部的索道、观光车、游乐项目等实行相应的价格优惠。”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