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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不成怒砸电饭煲,消委:证据损毁维权无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4 15:31:16 人浏览

导读:

前不久,达城一位消费者因电饭煲出现故障,退货要求未能满足,竟怒砸电饭煲。其不理智行为导致证据毁失,达州市通川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表示无法受理其投诉。2006年6月26日,达城的邹先生在一商场花206元购买了一个电饭煲。今年3月5日,该电饭煲出现故障,邹先生

前不久,达城一位消费者因电饭煲出现故障,退货要求未能满足,竟怒砸电饭煲。其不理智行为导致证据毁失,达州通川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表示无法受理其投诉。

2006年6月26日,达城的邹先生在一商场花206元购买了一个电饭煲。今年3月5日,该电饭煲出现故障,邹先生找到经销商场,对方表示由其送修。3月13日,邹先生将修好的电饭煲取回做饭。饭刚做好,电饭煲底部突然冒火,险些酿成火灾。3月16日,邹先生将电饭煲已拿到经销商场要求退货,对方表示要再给维修。邹先生一怒之下,将电饭煲摔在地上。

达州市通川区消委会认为,在这起消费争议中,本来消费者是有理的。虽然电饭煲已过更换期,但仍在“三包”期内,商家再次维修的建议合理合法。由于他一时冲动,摔掉了电饭煲,造成了证据毁失,失去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

通川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遇到纠纷要理智处理,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只有这样,才能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赵在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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