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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被骗 消委维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4 14:59:40 人浏览

导读:

2010年8月4日,冷碛工商所消委工作人员接到州消委转来一起购物投诉。消委立即派出两名工作人员驱车前往加郡乡进行调查了解。经调查了解:泸定硬梁包水电站施工人员姬腾、王柯、妥成忠(回族)、宋家瑛(女)、袁仁杰、邓斌、徐峰、林天理等8人于2010年8月3日,见石棉

2010年8月4日,冷碛工商所消委工作人员接到州消委转来一起购物投诉。消委立即派出两名工作人员驱车前往加郡乡进行调查了解。
经调查了解:泸定硬梁包水电站施工人员姬腾、王柯、妥成忠(回族)、宋家瑛(女)、袁仁杰、邓斌、徐峰、林天理等8人于2010年8月3日,见石棉县栗子坪乡毛建全(彝族)、谌英(彝族)夫妇沿途叫卖天麻、贝母、木耳,就上前询问。毛建全夫妇称这些产品都是从山上采收的。天麻单价290元/斤,贝母单价300元/斤,木耳单价100元/斤。姬腾等8人以为都是当地山上野生的天麻、木耳和贝母,也就分别以208元/斤至240元/斤购得天麻6.4斤,以300元/斤购得贝母2斤,以100元/斤购得木耳1斤。总价2640元。姬腾等人不知自己所购天麻贝母和木耳是否为当地所产,就请教当地老中医和老农。当被告知所购天麻、木耳都是人工种植而非野生,贝母质量则较差时,心中甚是忿恨不平,姬腾就用手机进行了投诉,请求消委帮助。对天麻要求按人工种植的价格进行计算,而贝母则要求进行退货。因毛建全夫妇在加郡乡有亲戚,所以他们并未走远,仍在加郡乡进行叫卖。当冷碛工商所消委人员到达加郡时,姬腾等人已将毛建全夫妇扭送至当地派出所。
冷碛工商所消委工作人员在与毛建全夫妇核对事实后立即从中进行调解。经过多方努力后双方达成一致,贝母按原价退货,天麻按按140元/斤进行计价。如此,毛建全夫妇返还姬腾等8人货款1390元。圆满化解了一起多人的消费纠纷,避免了更大的冲突。
冷碛工商所消委工作人员也对毛建全夫妇进行了警告,责令他们改正,要求他们实事求是地宣传自己所售商品,不得作虚假宣传,要诚信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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