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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消保委为过期元祖提货券消费者挽回12000元损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4 14:47:35 人浏览

导读:

湖城的不少企事业单位逢年过节,会发给员工一些蛋糕券、化妆品券等提货券做为员工福利,在一般情况下,这些提货券都有一个店方规定的提货期限,一旦过了这个期限,提货券就作废了。“钱难道会作废吗?店家这种做法太没道理了。”2月底至3月初,湖城工行职工施某、电信

湖城的不少企事业单位逢年过节,会发给员工一些蛋糕券、化妆品券等提货券做为员工福利,在一般情况下,这些提货券都有一个店方规定的提货期限,一旦过了这个期限,提货券就作废了。

“钱难道会作废吗?店家这种做法太没道理了。”2月底至3月初,湖城工行职工施某、电信公司职工钱某等多名消费者吴兴区消保委投诉,湖城知名元祖连锁蛋糕店单方面作废蛋糕提货券一事。

原来,去年下半年,施某、钱某等人所在单位先后发放了同一家连锁蛋糕店的不同面额的提货券,但直到今年2月底,几人才想起来去提货。到了蛋糕房,营业员告知券已过期不能提货了,但消费者认为这些提货券钱已付清,不让提货没有道理。多次与连锁蛋糕店协商未果后,几人都向吴兴区消保委投诉。在处理投诉中,蛋糕店一方称每一张提货券上都注明了提货单有效期(2007年12月31日前止)更改逾期无效的字样,并在门店前张贴了“关于预约券逾期作废,不得提领”的通知告知消费者。吴兴区消保委认为,虽然消费者没在有效期内提取货品,存有一定过错。但经营者单方面以门店告示形式宣布作废的做法不合法,因为大部分消费者并不能看到告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等权益。

2008年3月11日吴兴区消保委通过《湖州晚报》刊登的《单位发的提货券过期还能拿蛋糕吗》后,在原先三家单位消费者投诉情况下,看到报纸的消费者陆续不断地来电向区消保委进行咨询,甚至通过网络投诉。通过吴兴区消保委的协调,杭州元祖食品公司湖州分公司的浙北店和人民路店非常重视媒体的监督,多次与杭州公司进行沟通,将湖州集团消费者过期提货券的情况进行了反映,湖州浙北店负责人还专程来消保委了解投诉情况,为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失,湖州店根据今年《消费与责任》消费主题,积极争取上级企业的支持,尽到自己应有的责任。在吴兴区消保委的联系和协助下,湖州电信、税务、银行、外经贸等7家单位消费者手中的12000多元过期提货券不作废。据湖州二家元祖连销店不完全统计已有60多人在3月15日前提货,使用券面价值12000多元,减少了因消费者损失,从而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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