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纠纷维权 > 维权纠纷案例 > 一会两站将维权工作向农村全面拓展

一会两站将维权工作向农村全面拓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4 14:25:18 人浏览

导读:

近年来,随着一会两站建设的全面推广,广大农村消费市场逐步得到净化,消费环境大为好转中国消费者协会2007年开展的农村消费维权调查显示,与10年前相比,农民受访者反映其消费权益受侵害的比例下降了将近一半。中消协有关负责人称,这一成绩的取得与近年来农村全面推
近年来,随着“一会两站”建设的全面推广,广大农村消费市场逐步得到净化,消费环境大为好转——
中国消费者协会2007年开展的农村消费维权调查显示,与10年前相比,农民受访者反映其消费权益受侵害的比例下降了将近一半。中消协有关负责人称,这一成绩的取得与近年来农村全面推广“一会两站”建设分不开。
农村维权工作面临诸多难点
所谓“一会两站”,“一会”是指在乡镇政府或农村基层工商所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两站”是指“消费者投诉站”、“12315维权联络站”,它是工商、消协系统在基层的网络,也是农村消费者最贴身的保护者。
原中消协秘书长助理丁世和回忆说,之所以提出建设“一会两站”,是由于消协组织在实践中发现,虽然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但是在广大农村,消费者保护的力量依然十分薄弱。他举例说,1998年,中消协曾针对农村消费者进行过一次专项调查,结果显示有65.94%的农民受访者称其消费权益受到过损害。
相对于城市来说,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着诸多特殊的难点,中消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在2007年召开的“全国消协组织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总结了以下难点:
——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仍较突出。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一些在城市里无法立足的日用消费品进入农村市场,尤其在城市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假冒伪劣商品开始“上山下乡”。农村伪劣农资和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
——虚假广告信息仍然存在。不少农资的质量、效果、适用范围等被不负责任地夸大宣传。冒用、伪造名牌厂家的品牌、商标,以劣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屡屡出现。
——农村消费者消费水平较低,对商品的安全性能、卫生指标等考虑不多。受自身文化素质的局限,农村消费者缺乏法律知识和商品知识,对所购商品质量的优劣、真假缺乏分辨能力。还有不少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商品时很少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导致维权举证时有理难辩。
——维权成本高,维权难度大。不少农村消费者虽然对自己所购商品有疑虑,想通过投诉讨个说法,但按规定必须先到相关技术部门进行鉴定。不少消费者因交通不便、费用高或商品金额小、嫌麻烦、怕耽误农时而不愿去有关部门投诉和检验取证。法院诉讼费用高、期限长、程序复杂,多数农村消费者没有精力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消费纠纷问题,只能自认倒霉。农村消费者投诉难、检测难、索赔难的问题仍然存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维权成本高又缺乏相应知识,导致一些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难以提高。记者去年在安徽省明光市采访时,明光市消费者协会会长袁建华曾讲了这么一个小故事,“管店镇有一位村民,在镇上逢集的时候买了一台电饭锅,买回家用了不到20天就出现加热灯不亮,煮饭不开的问题,他一直没有去调换,就把内置的保温锅当成了日常在炉子上炖饭的工具”。
全面推广“一会两站”建设
近几年来,“一会两站”工作的一大创新就是和当地政府及村委会密切结合起来,比如直接聘任当地村委会干部担任联络站的站长、工作人员,利用他们开展工作。而各地地方政府也对“一会两站”工作予以了高度重视,不少地方把它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河北省是“一会两站”全面建设比较成功的地区之一,目前共建2364个消协分会、54386个“两站”,覆盖了全省90%以上的乡村。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耀辉告诉记者:“我们很重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而这又与各级政府的支持是分不开的。近年来,全省的‘一会两站’逐步建立健全了投诉处理、信息反馈、档案管理等制度,承德、廊坊等市政府还将‘一会两站’建设纳入下一级政府的年度考核之中,建立了比较严格的考核制度,这一做法在全省推广后,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对‘一会两站’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2005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还下发了《关于农村‘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从指导原则、运行程序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予以具体明确,为其规范化运行,长效有序发挥作用提供了政策保证和机制保证。”
2005年4月,在安徽省滁州市工商局和滁州市消费者协会的统一布置下,明光市作为试点地区,首先开展了“一会两站”建设。记者在一份由明光市政府转发明光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一会两站”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上看到,该通知提出了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把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列入2005年度各级党委、政府新农村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内容,纳入各乡镇和有关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提出了把“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联络站”建到农户家门口的意见。
“我们依托乡镇政府和工商所建立消协分会,依托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成立乡镇12315涉农维权服务站,依托村委会成立村级12315涉农维权举报联络站,并普遍开设了村级‘消费教育学校’,让村民足不出村就能得到咨询和一般的投诉受理服务。”明光市消费者协会会长袁建华告诉记者。
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刘亚兵则告诉记者,近年来,该省各级消保委针对农民科学、文化知识有限,维权意识薄弱等现象,从引导农民转变消费观念、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方面入手,在农村建立消费维权教育基地。此外,该省还在“一会两站”的基础上增设了农村消费教育指导站,形成“一会三站”的格局。通过消费教育指导站,进一步普及农村消费教育工作,全面宣传《消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规,以及消费者投诉渠道及程序、辨假识假等知识,培训乡村消费维权联络员,把宣传、预防、教育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提高农村消费者维权能力的重要阵地。
农村消费市场逐步净化
随着“一会两站”建设的推进,广大农村的消费市场逐步得到净化,消费环境大为好转。中消协2007年开展的农村消费维权调查显示,在过去的一年中,53.2%的被访者称其消费权益没有受到损害,35.6%的被访者称其消费权益受到了损害,与10年前相比,农民消费权益受损害的比例下降近50%。
记者去年随中消协调查组赴安徽农村开展调研工作时也发现,随着“一会两站”工作的推进,当地农民的维权意识、维权能力也有了很大提高。“现在不少农民在买东西前都会来我们这里咨询一下,听听意见。”明光市管店镇杨庙村文书、村维权联络站工作人员罗玉根曾这样告诉记者。记者在该村维权联络站的“消费者咨询登记簿”上看到,农村消费者咨询的问题很广泛,有的是咨询如何购买农资的问题,有的是咨询如何鉴别大宗家用消费品的质量问题,等等。
我国农村消费者消费权益受损害的比例10年来下降近一半,取得如此成绩的原因何在?中消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将其归结为以下6点原因:
首先是因为党和政府加强了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领导。比如河北、山东、辽宁、浙江、江苏、甘肃等省都先后发文,将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纳入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和对乡、村干部工作考核的目标,有力加强了对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领导。
二是农民消费维权意识普遍增强。这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奠定了重要的群众基础。
三是农村“一会两站”建设发展迅速。各地加强了对“一会两站”工作的规范和队伍培训,涌现出了一大批制度健全、工作规范、作用发挥好的典型。
四是农村消费教育和指导工作积极推进。各级消协组织通过开通咨询服务电话热线、编发农村消费知识资料书籍、组织农村消费课堂等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提高了农村消费者的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是对农村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不断加强。
最后是消费纠纷解决途径逐步畅通。各级消协组织认真受理农民消费者投诉,积极探索和推行人民调解、消费仲裁、法律援助制度等各种农村消费纠纷解决途径,全方位地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