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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消协消费警示:月饼“傍”高档商品涨身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5 13:21:25 人浏览

导读:

中秋节即将来临,吉林省长春市的月饼市场销售渐入佳境。然而,一些商家借月饼搞搭售,一盒价值十几元钱的月饼,配上鲍鱼、XO酱、红酒、咖啡和茶叶等物品后,售价增至数千元。近日,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商家的这种搭售行为。吉林省工商局
中秋节即将来临,吉林长春市的月饼市场销售渐入佳境。然而,一些商家借月饼搞搭售,一盒价值十几元钱的月饼,配上鲍鱼、XO酱、红酒、咖啡和茶叶等物品后,售价增至数千元。近日,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商家的这种搭售行为。吉林省工商局表示,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违规企业和经营业户进行查处。
月饼礼盒内置各类商品
日前,记者就月饼销售情况,走访了长春市的一些商场、超市以及几家星级酒店。结果发现,长春市商场、超市的食品专柜,虽然也有少量月饼存在搭售现象,但价位均在100元左右,其搭售的商品以较便宜的日常生活用品为主。一些星级酒店在开展预订中秋月饼业务时,搭售情况较为普遍,月饼的售价也较高,每盒数百元至上千元不等。长春市某五星级酒店推出的一款名为“锦绣豪礼”的月饼礼盒,标价为2008元。据介绍,该款月饼礼盒内搭售的商品有鲍鱼、XO酱、红酒、咖啡和茶叶等。
一块月饼,“穿”上一件光鲜的“外衣”,再配上其他高档商品,摇身一变就成为月饼家族中的“贵族”,这是一种怎样的销售策略呢?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丁肇勇认为,这种搭售了高档商品的高价月饼,已经不再是原来人们所熟悉的传统食品,而成为了一种奢侈品。“我国目前出台的关于月饼过度包装的规范多是指导性的,一些经营者正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在销售月饼时搭上了高档礼品的‘顺风车’。”
工商机关将严查搭售行为
据介绍,2005年,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曾联合发文,明确规定经营、生产、销售月饼时,商家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不得将月饼与其他商品混同包装、销售。2006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855-2005),对月饼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标签标志、包装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范,规定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单粒包装的空位应不超过单粒总容积的35%;单粒包装与外盒包装内壁及单粒包装间的平均距离应不超过2.5厘米。今年8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月饼包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月饼过度包装的整治。
长春市消协副秘书长钟萍表示,豪华月饼礼盒搭售各类商品,不仅会对月饼价格上涨推波助澜,而且违背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基本原则。针对市场上出现的月饼搭售现象,长春市消协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月饼产品时,不要被精美的包装所蒙蔽,购买成盒的月饼时最好当场打开包装查看是否有搭售的商品。
吉林省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张永纯表示,目前,全省各地的工商机关已经将月饼销售市场纳入近期监管工作重点,中秋节期间将对月饼搭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工商机关将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涉嫌违法的经销企业将被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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