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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最终解释权 消费者有理由说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4 00:24:43 人浏览

导读:

上海市消费者协会第11号消费提示在各种各样的广告或厂商的宣传单片上,消费者常常能在它们的结尾处看到这样一句话: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或本厂商所有。人们对此也习以为常了,但越来越多的事例却在提醒着消费者,最终解释权可能已经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消费者
上海消费者协会第11号消费提示

  在各种各样的广告或厂商的宣传单片上,消费者常常能在它们的结尾处看到这样一句话:"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或本厂商所有"。人们对此也习以为常了,但越来越多的事例却在提醒着消费者,"最终解释权"可能已经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吴小姐想拍一套艺术照,经过仔细比较,她挑选了一家个人艺术照影楼。为了防止掉入消费陷阱,在付定金的时候,她让影楼接待小姐详细地列出了所有服务项目,如照几张、送几张、照片做成几页等。吴小姐以为这样就万事大吉了,谁料拍摄完毕,她与影楼就照片在相册内做几页内页产生了分歧。虽然内页的数量是在消费之前的服务项目上写明白了,但接待小姐所指的一页是正反两面,而拍摄处的负责人却解释为一页就是一个页码。按照这种解释,吴小姐获得的18张照片只能做在10个页码上,而且其中有5张是做成满幅。也就是说,余下的照片如果要装满相册,其尺寸将非常小,失去了作为艺术照的价值。吴小姐和影楼争论,影楼却指其宣传单上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令吴小姐无奈。

  "商品售出概不退换"、"底片冲洗损坏或丢失,只赔偿同等价值底片"......类似的商家告示在生活中处处可见。然而消费者并不完全知道,这些都属于不公平的格式合同条款,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据统计,绝大多数消费者在遇到对商家的"消费解释权"有疑异的纠纷时,即使觉得商家的解释牵强,常常会因为不愿费事费力而不愿较真。除了上述案例中的摄影行业外,百货、餐饮、娱乐、服务和房地产等行业,也有类似的"最终解释权"问题,长此以往便成了不少商家惯用的消费陷阱。对此,法律专家认为,对于牵涉到消费者利益的宣传条文,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商家有义务将条文的具体内容讲述清楚,并尽量不要让消费者产生歧义和误解。即使双方发生纠纷,必须对条文进行解释,"最终解释权"也只能是为商家保留了一个"解释机会",而并不意味着是对条文的最终裁定。

  对此,上海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最终解释权"只是商家在经营行为中与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时,应尽的一种解释义务,而并非是对谁该负责任、负什么责任进行判定。具体的判定应该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个别商家在消费纠纷中做出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切解释都是无效的,根本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因此,一旦碰到商家利用"最终解释权"推卸侵权责任的情况,消费者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不公平的解释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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