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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损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3 22:58:40 人浏览

导读:

元旦假期,不仅旺了商场,更将酒楼的生意“烧”得旺旺的。1、2日晚上,记者在广州很多酒楼都看到了排长队等位的现象。然而,一些酒楼面对旺市使出了“温柔一刀”——“最低消费”,并且使出了各种赚钱新招。对此,消费者认为酒楼的最低消费有宰客的嫌疑。1日晚上8时左

  元旦假期,不仅旺了商场,更将酒楼的生意“烧”得旺旺的。1、2日晚上,记者在广州很多酒楼都看到了排长队等位的现象。然而,一些酒楼面对旺市使出了“温柔一刀”——“最低消费”,并且使出了各种赚钱新招。对此,消费者认为酒楼的最低消费有宰客的嫌疑。

  1日晚上8时左右,记者接到市民黄小姐报料来到江南大道一家火锅店,黄小姐说,她和家人只是在大厅里吃饭,但服务员却告知:“元旦期间每桌起码要消费128元,因此得再多点些菜!对酒楼这种强迫食客消费的做法,黄小姐表示难以接受。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昨日(1月2日)中午在东山区某酒楼请吃饭,包间最低消费是480元。最后,他只消费了430多元,但酒店还是同意陈先生按实际消费金额埋单。然而,陈先生后来竟发现账单上菜价与标价有出入。比如,标价38元的芥菜褒变成了43元。原来,酒家已事先在菜价上做“手脚”使菜单接近最低消费标准,而食客通常不会深究具体菜价。

  广州市消委会表示,“最低消费”强制消费者消费与《消法》相悖,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目前,在北京和湖南等地,已出台了禁止“最低消费”的地方性法规。希望广州尽快出台相关规定,给消费者一个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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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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