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维权知识 > 消费维权知识 > 消费者如何依法维权

消费者如何依法维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3 04:03:43 人浏览

最权威的消费者权益法律频道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香港、澳门地区消费引发的争议,可以向消费者所在地消协投诉。

  投诉的形式: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

  (一) 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 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三) 具体的证据。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四) 具体的投诉请求;

  (五) 投诉的日期。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您可以直接拨打网站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6432专线,专业律师即时帮您解决法律问题。

[page]

最权威的消费者权益法律频道

  投诉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一) 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二) 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三) 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

  (四) 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

  (五) 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

  (六) 法院、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已受理、处理的;

  (七)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八) 不属于《消法》调整范围的其他情况。

  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的函件。投诉案件受理后,一般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案情复杂,情况特殊的,征得双方同意可延长至三个月。

  行政申诉申诉的定义: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以请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与其他争议解决途径相比,申诉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

  消费者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的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如何进行申诉: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提出。消费者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4)申诉的日期。必要时,消费者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活动,但需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后,如果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如果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撤回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请仲裁仲裁的定义:

  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双方所同意的仲裁机构居中调解,作出判断或裁决的活动。

  仲裁的优越性:

  仲裁具有当事人意思自愿、程序简便、一裁终局、专家仲裁、费用较低、保守机密、相互感情影响小等特征。

  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是双方自愿,并达成仲裁协议;

  (2)向哪个仲裁组织提请仲裁,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3)可以选择或者委托仲裁组织指定仲裁员;

  (4)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的原则和制度:

  仲裁实行自愿、独立、公正、一裁终局的原则和制度。

  仲裁协议的定义:

  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的经济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约定。其表现形式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后前或者发生后达成请求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独立存在的,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应具备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当事人提请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管理范围。

  仲裁案件受理费的承担:

  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

  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定义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在我国,诉讼大致分为三种形式:

  (1)刑事诉讼;

  (2)民事诉讼;

  (3)行政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提起讼诉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以上条件的起诉,人民法院才会予以受理。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您可以直接拨打网站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6432专线,专业律师即时帮您解决法律问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