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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私自扣万元 储户法庭讨说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5 10:41:58 人浏览

导读:

2004年2月14日,景女士在银行取出10万元后,惊异地发现存折上本应剩余16881.32元,却分明记着存款余额为6881.32元。在和银行交涉无效的前提下,她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要求银行返还属于她的一万元。银行在答辩中认为,2003年8月10日,景女士
2004年2月14日,景女士在银行取出10万元后,惊异地发现存折上本应剩余16881.32元,却分明记着存款余额为6881.32元。在和银行交涉无效的前提下,她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江苏省镇江润州区人民法院,要求银行返还属于她的一万元。
  
  银行在答辩中认为,2003年8月10日,景女士来银行存钱,负责接待的是该行职工孟某。办理手续时,景女士要求银行为其换取一元的硬币。由于当时忙,孟某告诉她等会帮她到库房换取1000元的硬币。孟某一边说话一边将手中的一万元反复用点钞机点数,剩余的5000元,她留下1000元换硬币,实际景某的存款余额应为14000.但是孟某在进行电脑输帐时不小心输了24000元,并将存折交给了景女士。当日下午4时,银行在轧帐时发现短少现金10000元,分理处主任召集大家从银行的录像中回忆可疑点。孟某肯定是和景女士的业务交往中出了问题,马上打电话和景女士联系后,景女士一口咬定当时是存了24000元并拒绝接听银行的电话。为防止景女士利用通存通兑取款,银行方依据有关柜员操作规定,做出了对景女士强制扣款10000元的处理决定,并上报了内管科。据此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在庭审中,银行方承认在储户拒不协助银行的情况下即对其作扣款处理,在操作上是有瑕疵,对此愿意向原告道歉,但是拒绝返还10000元。
  
  在庭审中,银行方提供了当日的录像带作为重要证据,景女士认为该录像带是由几台摄像机从不同角度拍摄的,是经过翻录处理在一盘录像带上,对其真伪提出了异议。
  
  合议庭站在保护弱势群体的立场要求银行方举证,银行方提出了对该盘录像带进行司法鉴定的要求。目前,法院司法鉴定部门正与有关部门联系,待鉴定结论出来后,法院对此案将做出判决。中国法院网·孙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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