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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电视爆炸消费者获赔一万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6 11:50:45 人浏览

导读:

近日,长兴县消保委成功调解一起因液晶电视机爆炸引起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王某挽回经济损失15000元。消费者王某于2007年12月25日,在雉城镇一家电商场花840元购买了一款某品牌21寸液晶电视。20008年11月27日下午1:00点左右,消费者王某和妻子及儿媳吃过午饭,正在楼

近日,长兴县消保委成功调解一起因液晶电视机爆炸引起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王某挽回经济损失15000元。

消费者王某于2007年12月25日,在雉城镇一家电商场花840元购买了一款某品牌21寸液晶电视。20008年11月27日下午1:00点左右,消费者王某和妻子及儿媳吃过午饭,正在楼下晒太阳。忽然听到楼上房间发出一声巨响,将其着实吓了一跳。急忙跑上楼,一阵阵浓烟从房间里冒出来,整个房间及客厅被浓烟熏黑,衣柜里的衣服及床上用品无一幸免。原来是液晶电视机因自燃而引发爆炸。在邻居们的帮助下将火扑灭。王某立即打电话请求县消保委帮助处理,县消保委要求王某保护好现场同时联系消防部门。

县消保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爆炸现场进行拍摄并进行详细的了解。不久家电商场负责人也赶到现场,在查看现场后,家电商场负责人表示在未分清责任的情况下,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愿意承担责任。县消保委在现场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县消保委认为:《消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再者,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保委要求消费者王某实事求是的列出损失清单后再进行处理。

次日,消费者王某列出装修及衣物在内的18541元的损失清单,县消保委与双方当事人对损失情况进行核实后,再一次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营者对损失清单总体表示认可,但对装修费用认为过高。最终在县消保委的主持下,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达成协议:由家电商场一次赔偿消费者人民币15000元。双方对县消保委所做的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在此,长兴县消保委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电视机的过程中要做到三注意:

一是要注意电视机使用环境是否安全。不要将电视机放置在热源附近和很潮湿的环境中使用,以免引起高压打火。更不要将电视机放置在易燃易爆物品旁使用,因为电视机在开关机时,会产生接触火花,加上机内的高压在产生和消失的瞬间都会产生静电释放,在易燃易爆的环境中使用是十分危险和不安全的。

二是注意不要带故障收看电视。当电视机出现异味、冒烟、光栅异常、机内有打火声或火光时,应立即关机并及时送专业维修部修理。在更换关键性、并带有安全标志的原件时,必须用原厂家认可的、质量可靠的、有安全保障的原件。如换上劣质器件,将对电视机的安全性能造成极大的威胁,埋下安全隐患。

三是要注意正确使用和维护电视机。雷雨天气是一个短时的过程性天气,来势猛、范围广,所以,在强雷雨天来临时应关闭电视机,并拔掉电源和有线电视插头。对于没有有线电视的,在架设室外天线时一定要选择远离供电线路的位置,特别要远离高压线。长时间不看电视时,最好拔掉电源插头和有线电视插头,而不要使用遥控待机,因为有的地方电网供电不稳,一旦高低变化超过了电视机的额定承受范围,就容易出现不安全的现象。有的人在看完电视后喜欢把电视机罩起来,以防灰尘侵入,在此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在收看电视后一定不要刚一关机就立即罩上防尘罩,因为电视机在开机使用的情况下,要产生大量的热量,一旦关机后马上罩上防尘罩,就阻隔了电视机内的热量散发,对电视机会产生不良影响,最好在关机20分钟左右再罩上防尘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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