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起争议 消委出面解难题
导读:
房屋漏水起争议 消委出面解难题 近日,资阳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直属委员会红岩分会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起的消费纠纷,消费者颜先生得到4000元的赔偿。为表达感谢之情,颜先生向红岩分会赠送了一面“为民排忧,心系百姓”的锦旗。 颜先生于2007年购买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某小区三单元六楼一套住房,在装修房屋前该楼层就开始出现外墙漏水的问题,于是多次向该小区物业公司和开发公司反映,要求解决漏水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家中的几间卧室因外墙漏水问题引起室内墙面霉变脱落,新安装的几组衣柜也出现发霉问题,颜先生的妻儿因此都不愿意回家居住,只有颜先生一人空守新房。对此,颜先生非常气愤,认为开发公司一直未解决漏水问题,严重影响了他一家人的身心健康和家庭生活质量,遂找到开发公司要求赔偿损失,并要求对室内受损的墙面及家具进行重新制作。但开发公司认为,该公司一直在想办法解决漏水问题,颜先生的要求过高,无法满足。在双方协商了几个月都没有结果后,颜先生找到红岩分会投诉,请求消委会帮助解决。 红岩分会接到投诉后,迅速派人到现场查看,并找到开发公司了解情况。经过调查了解,颜先生反映的因房屋外墙漏水造成室内损失的情况基本属实。分会工作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认为开发公司对颜先生的房屋有修复责任。经过分会工作人员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多次做工作,开发商重新认识了自身的问题和应承担的责任,并愿意接受消委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开发公司一次性赔偿颜先生4000元经济损失,并承担室内的修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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