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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些小区楼顶冒出“楼上楼” 带来安全隐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4 11:30:31 人浏览

导读:

“有的业主盖‘楼上楼’,希望政府部门来管管。”近日,记者接到山东省济南市部分居民的反映,称其小区一些顶层业主在楼顶上加盖房屋,不仅影响了小区的整体美观,同时给整个楼体及其他居民的生活带来安全隐患。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顶层业主加盖“楼上楼”11月11日
“有的业主盖‘楼上楼’,希望政府部门来管管。”近日,记者接到山东省济南市部分居民的反映,称其小区一些顶层业主在楼顶上加盖房屋,不仅影响了小区的整体美观,同时给整个楼体及其他居民的生活带来安全隐患。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顶层业主加盖“楼上楼”
11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济南市永大清华园小区采访,发现该小区一些居民楼顶部加盖了“楼上楼”,大小不一,形状各异,格外引人注目。
该小区共13幢居民楼,为6层到12层不等的带电梯小高层建筑。循着断断续续的施工声,记者来到该小区13号居民楼下,看见楼顶的施工人员正在用绳子从地面往楼顶拉运搅拌好的水泥和沙子。记者乘电梯来到该楼最高层6楼,出电梯后再走一层楼梯,便来到通往楼顶的门前。记者看到,楼顶上树立着十几根高约四五米的钢柱,底部焊接在楼顶的防水隔热层的钢筋上,相互焊接在一起的钢柱与楼顶突出来的电梯间的一面墙体共同构成了一个房屋框架。楼顶地面上摆放着钢筋、钢柱、沙子等各种施工材料和工具。施工人员告诉记者,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吊顶和安装塑钢窗了。
“建造这种房子,主要材料就是钢柱和钢梁,不过钢材重,一根钢柱需要两个壮劳力才能抬动。”一位施工人员对记者说。房主告诉记者,加盖这样一层面积60平方米的钢结构房,造价需要20余万元,和在同一地段购买一套面积差不多的商品房相比(注:该地段目前房价为每平方米6000元左右),便宜多了。
“楼顶的空间闲着也是闲着,加盖一层对其他业主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该房主表示,他知道自己的这种行为违法,但看到许多其他顶层住户都加盖了,自己也就盖了。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小区70%的楼顶都建起了“楼上楼”,有的“楼上楼”为单层建筑,高约两三米,有的则为双层或三层建筑,高约八九米。记者调查发现,济南市其他一些小区也存在顶层业主加盖“楼上楼”的现象。
其他业主担心安全隐患
“楼顶是属于大家的,住顶层的业主凭什么在楼上加盖房子?加盖这么重的房子,楼体和地基能承受的了吗?谁来保障我们的安全?”记者在永大清华园小区采访时了解到,不少业主对顶层业主加盖“楼上楼”的行为表示不满和担忧。
家住该小区12号楼的项先生告诉记者,小区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尽管其他业主反对加盖楼房的行为,“但怕得罪人,一般都不会出面制止,有的只是在网上业主论坛里发发牢骚”。住在8号楼的黄先生表示,大家对在楼顶上加盖房子的行为有意见,邻里关系也受到了影响。更重要的是,大家担心加盖的房屋对整个楼体安全有影响。
记者了解到,不久前,在业主集体抗议下,该小区9号楼一顶层业主停止了加盖行为。该小区一保安告诉记者,尽管那家的“楼上楼”没建起来,但顶层业主并没有对建筑现场进行清理,现在一刮大风,楼顶上就会飘下编织袋之类的杂物。
永大清华园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从2006年开始,该小区就有顶层业主在楼顶上加盖房屋,一些业主不听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劝阻,甚至对其进行打骂。从2006年至今,物业公司和一些业主就此多次向城管部门进行了举报。当执法人员来检查时,楼顶建房者有的拒绝接受检查,有的停止施工并表示要拆除,事后却照样施工。
城管部门将申请联合执法
针对一些业主加盖“楼上楼”的行为,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工程师李俊英告诉记者,楼房设计的楼层负重和地基承重是有一定限制的,擅自增加楼房载荷,可能会使地基失稳,尤其是局部加层,可能会导致楼顶局部坍塌。此外,在楼顶施工建设过程中,楼顶的防水层、保温层和避雷设施可能会被破坏,影响居住安全。
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宋焱教授表示,《物权法》赋予了小区居民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所有业主对小区属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楼顶不属于顶层业主专有,而属于整幢楼全体业主共有。在楼顶建房,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委员会可以出面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其拆除违法建筑、赔偿损失等,受害业主也可作为共同原告起诉违法建房的业主,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处副处长张德山表示,未经规划部门审批许可,任何建设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建筑物则属违章建筑。按照《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堆放杂物和搭建临时棚(屋),拒不整改,城管部门可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数额并不大的罚款,加盖‘楼上楼’的业主一般都不在乎。”济南市历下区城管部门一执法人员表示,相对临街的违章建筑来说,在小区内拆除“楼上楼”之类的违章建筑难度更大,尤其是拆除过程中会涉及小区居民的安全等问题。
张德山表示,针对“楼上楼”开始泛滥的现象,济南市城管局将向市政府汇报,请求市政府牵头组织公安、建设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加盖“楼上楼”的现象予以专项整治。采访结束时,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即将出台的《济南市城市规划条例》规定,擅自改变现状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建筑外立面造型、加建附属建筑物的,逾期不整改将罚款5万元到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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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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