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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部分楼盘私自加层引起业主不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4 11:14:16 人浏览

导读:

题记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开元南小区1号楼和4号楼的业主向记者反映,他们在今年3月份拿到新房钥匙,两个月后,开发商贴出通知称,由于要施工,请业主做好停水、停电梯的准备。工程开工后,业主得知,开发商要在楼顶再加盖两层。业主告诉记者,他们担心这样会使楼体的安全
题记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开元南小区1号楼和4号楼的业主向记者反映,他们在今年3月份拿到新房钥匙,两个月后,开发商贴出通知称,由于要施工,请业主做好停水、停电梯的准备。工程开工后,业主得知,开发商要在楼顶再加盖两层。业主告诉记者,他们担心这样会使楼体的安全性打折扣,加层后,楼房的公摊面积等都因此发生变化,原来的购房合同上的相关数据未改变,将给他们造成物业收费等方面的不公平。记者调查发现,在太原市,开发商私自加层的情况屡屡出现,原有业主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这些加层的楼房会出现哪些问题?监管部门对此如何管理?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投诉
收房后发现新楼再加层
7月15日,记者来到位于太原市许坦西街的开元南小区,在小区外看到楼顶正在施工,已经有部分业主入住。
小区4号楼12层的一位业主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业主们拿到了新房钥匙,陆续开始装修。5月份时,开发商通知业主,因楼顶施工,要求业主做好停水、停电梯的准备。业主们说,工程开始后他们发现,开发商进行的是加层工程。业主们认为,这样会影响整个楼体的安全性。他们到规划部门查询时发现,太原市规划局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规建证新字[2005]第0331号)明确标明,开元南小区1-4#底商高层住宅楼设计规划为13层。开发商交房时,该楼已经是15层了,现在又要加盖到17层,业主们难以接受。开发商答复他们称,规划手续正在办理,楼房加层不会对原有业主造成影响。业主们质疑,如果开发商能拿到合法的规划手续,那为什么不盖好后再交房呢?
调查
加盖楼层的现象较普遍
在随后几天的调查中记者发现,并非只有开元南小区的加层引起了原有业主们的质疑,太原市金圣甲第楼盘和辰憬天地楼盘的业主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记者从业主处了解到,金圣甲第楼盘的楼房原来规划是22层,现在楼房已经加至25层;辰憬天地楼盘的楼房最初开发商告知业主是8层,现在加盖到了12层……
金圣甲第楼盘的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加层后,原设计22层现在变成了25层,每套房子的公摊面积会相应减少,但原来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时的公摊面积是22层的,这样就相当于原来的业主多付了款,开发商应当给原有业主退款。
辰憬天地楼盘的业主遇到的问题是采光时间相应缩小。业主们说,原来盖8层时,楼与楼之间的距离够用,北楼低层业主的采光不受影响,加层后,北楼低层业主的采光比原来差了。业主们觉得加层行为侵害了他们的采光权,开发商对此应该给予补偿。
7月16日,记者在开元南小区工地上咨询开发商的电话及地址时,施工的一位负责人称他们不知道具体情况。在金圣甲第和辰憬天地两个楼盘,记者也被以各种理由拒绝了采访。一个工地的施工负责人对记者说,“规划许可证可以慢慢办,总要办下来的,这样的‘先斩后奏’早就成了业内惯例了”。谈及原因时,这位负责人说,多盖一层就能赚几百万元,谁不愿意干。同时这位负责人还透露,一些开发商打地基时,会按加层的标准打,比如规划的是18层,打地基时就打成20层的,在盖楼时直接盖到20层,或者等楼房验收完后再突击加盖,等相关部门发现时,已经来不及制止了,只能通过相关措施来补救。
随后,记者致电太原市规划局,要求就开发商私自加层问题进行采访预约,规划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现在无法预约。
说法
违规成本低导致加层做法出现
记者从网上查询到,《太原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规定,“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的营利性建设工程,按建设工程造价处以15%的罚款”。一位业内人士称,这种处罚相对于加层所取得的利润来说,开发商基本可以忽略。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按太原市现在好些的地段来算,每平方米高层住宅保守均价在7000元左右,每户的面积以保守的100平方米计算,开发商加盖一层假设为10套住宅(实际情况应大于这些数字),所得为700万元,加盖3层所得就有2100万元。除去建设成本及相关费用,最少也有1000万元进了开发商腰包。
意见
受损业主可要求补偿
7月21日,记者就楼房加层问题采访了山西省建设厅规划处处长李海林。李海林告诉记者,楼房加层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涉及到土地、规划、房地产等各个方面,因此,我国对楼房加层是有严格管理规定的。
李海林介绍了楼房加层所必需的步骤。首先,开发商必须拿出原有楼盘的设计图纸,找专业设计单位计算,看楼房是否能承受加层。第二步,设计单位需要出具详细的报告,作出是否可行的结论。最后,开发商应当向当地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改变规划设计条件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李海林说,如果开发商违规,消费者可以向当地规划部门或山西省建设厅稽查处反映,经核实后,相关部门会依据相关法规进行严厉查处。
太原民权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告诉记者,楼盘原有的业主既是合法权益人也是利害关系人,开发商加层应当征求业主的意见,并补偿因修改楼盘结构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失。
链接
《城乡规划法》摘登
第50条: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64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冯铁飞/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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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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