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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车消费投诉热点2017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31 08:00:24 人浏览

导读:

家用汽车消费依然是投诉大户,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用事故车冒充新车销售、用不平等格式条款强行收取不合理费用、或者维修质保时间不明确等问题,因此消费者在购车时候要仔细了解车辆信息、签合同时关注细节、...

  家用汽车消费依然是投诉大户,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用事故车冒充新车销售、用不平等格式条款强行收取不合理费用、或者维修质保时间不明确等问题,因此消费者在购车时候要仔细了解车辆信息、签合同时关注细节、提车时仔细检查确认、消费者要理性消费等。下面快车小编将为您一一介绍。

  家用汽车消费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纠纷主要体现在:分经营者存在隐瞒车辆真实情况,以事故车、试乘试驾车、瑕疵车冒充新车销售,涉嫌欺诈;在销售过程中,部分经销商通过不平等格式条款强行收取保险、出库费、尾气检测费、装潢费等一系列不合理费用;部分经营者私自抵押或扣留汽车合格证导致消费者无法新车上牌,引发群体纠纷。

  (二)维修纠纷主要体现在:以换代修、小病大修、国产配件冒充进口配件,维修质保时间不明确等问题。此外,由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所涉及范围及判断基本原则并未出台明确解释,导致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虽然2016年修订颁布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范了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但是由于机动车技术含量大,取证鉴定难、检测成本高,往往在争议中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

  案例一:2010年12月20日邵先生,在某品牌4S店购买某型号汽车一辆。2016年8月,邵先生准备通过车置宝公司出售该车,但被告知车辆在购买日期前有维修记录。随后邵先生通过“淘车大师”付费查询了汽车维修保养记录发现,在2010年10月27日,该车进行了车顶整形、左前门槛补漆、前保补漆等事故维修。而销售人员未将这些情况知过消费者,消费者遂投诉至江苏省消协。

  案例二:2016年2月13日,景先生在本市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价值5.6万元的乘用车,3天后发现车顶有一生锈点,且有重新喷漆痕迹,同时商家未能提供汽车产品使用说明书,故向4S店交涉要求退车。但商家以没有先例为由拒不退车,消费者遂投诉至丹阳市陵口镇消费者委员会。

  案例三:2015年4月,于女士在淮安市淮阴区某品牌汽车4S店贷款购买家用轿车一辆,4S店向其收取了2年的续保押金共计8000元,且未说明押金的性质和用途。2016年4月保险要到期时,于女士表示不想在4S店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4S店声称如不续保则不予退还保险押金。于女士遂向淮安市淮阴区消协进行投诉,要求4S店退还两年押金。

  案例四:2016年8月,王先生在某4S店购买轿车一辆,已支付全款但未签合同。4S店要求消费者购买其指定保险公司的车险,否则不予提车。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消费者遂投诉至宿迁市消协。

  消费购车注意事项

  消费者在购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或可减少很多本可以规避的纠纷:

  第一,购车前要仔细了解车辆信息。不要轻信代理人或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与承诺,购车时最好有懂得汽车常识的朋友陪同前往。

  第二,签合同时关注细节。无论是交订金或定金预订车辆,还是贷款或全款购车,都要尽可能签订正规的书面合同,把双方商定的价格、车辆型号、车身颜色、违约责任、交车时间及赠送礼品等在合同中明确清楚。签订合同前,要核实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第三,提车时仔细检查确认。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配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促销承诺、产品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相符,若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提车时对交接表中所列内容逐项进行验收,确定没有问题再签字。

  第四,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消费者在预订车辆后,可能会由于个人原因不想购车,与经营者协调退车款、定金引起纠纷。消费者要按需理性消费,三思而后行。

  第五,购车后保留好相关凭证。消费者要注意保留好维修单据、车辆故障图片、发票、录音、视频等,这些资料是责任认定的重要证据。

  (责任编辑:汤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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