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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列车未开空调 旅客告“铁老大”索赔16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7 08:57:14 人浏览

导读:

55名旅客购买了西安至成都的K5次空调列车票,然而在17个小时的行程中空调始终未开,车厢内的55名旅客闷热难耐。与铁路部门交涉退赔空调费未果,其中一名北京乘客怒将成都铁路分局客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5元的空调费和1元钱的违约金。6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来自
55名旅客购买了西安成都的K5次空调列车票,然而在17个小时的行程中空调始终未开,车厢内的55名旅客闷热难耐。与铁路部门交涉退赔空调费未果,其中一名北京乘客怒将成都铁路分局客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5元的空调费和1元钱的违约金。6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来自北京的原告朱明勇和来自成都的两名被告代理人到庭,展开了这起因空调列车未提供空调服务的公益诉讼。
  
  原告朱明勇说,今年4月22日,他和其他50余名旅客乘坐西安开往成都的K5次新空调快速客车,票价为182元。列车始发时,车厢内气温超过了30℃,而他所在的9号车厢在17个小时的行程中,一直没有开空调,车厢热得像蒸笼。后列车员表示,9号车厢空调系统从西安发车前已发生故障,无法修复,并答应安排旅客到成都后由成都火车站退还空调费用。
  
  次日早晨列车到达成都后,50余名旅客与车站人员就此事进行交涉,对方表示可以退赔15元的空调费,但乘客必须把车票交到站上。50余名乘客认为车票作为报销凭证不能收走,于是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5月17日,朱明勇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将成都铁路分局客运公司告上法庭。
  
  6日上午9时许,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成铁分局客运公司两名代理人及两名证人到庭参加诉讼。因原告朱明勇本身就是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因此他没有委托代理人。原告在法庭上称,乘客和铁路运营部门构成合同关系,由于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空调服务,因此要求对方返还15元空调费,并支付未履行合同所产生的违约金1元。被告代理人则表示,空调故障属于意外事故,不属于违约行为,因此不应承担违约金。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原告朱明勇表示,铁路运输部门作为一个垄断行业,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强势群体,一向有“铁老大”的称呼。如果当初他们55名乘客欠缺法律意识,没有去找铁路部门对未开空调讨说法的话,他们的利益就会白白被侵害。此次提起的总标的仅16元的诉讼,是一个公益诉讼,主要想通过对“铁老大”的叫板行为,引起铁路部门对乘客利益的重视,督促其提高服务意识。新华网·陈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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