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关注站 > 义务宣讲团成消费者良师益友

义务宣讲团成消费者良师益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2 17:41:30 人浏览

  江苏省苏州市活跃着一支队伍,他们6年来坚持不懈到社区、学校、农村义务普及消费法律法规,解答百姓的各类消费问题

  ●开栏的话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2008年12月23日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要“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着力提高消费信心,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引导和促进消费者扩大消费需求,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作用”。

  多年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消费者组织一直坚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并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工作的精神,从本期开始,本报推出一个新的栏目——“消费教育全国行”。该栏目按照总局领导批复的《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由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国家工商总局宣传中心、中国消费者协会及本报联合开办,将重点宣传各地工商机关、消费者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的经验、成绩、先进人物。如果您有关于消费教育方面好的新闻线索,请与我们联系,联络邮箱:zxbyj315@126.com。

  在江苏省苏州市,活跃着这样一支队伍,她由来自苏州工商局、苏州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志愿组成,穿梭在社区、学校、商场、农村开展各种宣讲活动;他们的讲解通俗易懂,生动有趣,被称为“消费者最好的老师”。这支队伍,就是苏州市消费教育义务宣传团。6年来,这支全国首创、江苏省首家的消费教育义务宣传团共宣讲1136场次,有近41万人听了宣讲,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5位老人尽心宣传《消法》

  2003年1月的一天,苏州市消协开会讨论贯彻落实“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年主题策划活动时,提出了成立一支义务宣讲团,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到千家万户的想法。这个提议得到了与会人员的赞同,并得到了苏州市委宣传部领导的同意。同年1月8日,苏州市消费教育义务宣讲团成立,一共有5位义务宣讲员,他们都曾经是苏州市各级消协的秘书长,都曾经为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发展倾心尽力,他们是王桂根、徐伟民、邓福岳、钱虹和李孝祥。

  这5位已退休的消协秘书长对《消法》有着很深的理解,并在担任消协秘书长期间积累了丰富的维权实践经验。他们所到之处,不但将《消法》讲述得深入浅出,还结合生活中具体的侵权事例指导消费者对《消法》活学活用。在宣讲团1年的活动当中,5位老人走进街道、社区、乡镇、学校、军营和企业,义务讲授《消法》60余次,听课的有1万多人。

  生动形象的宣讲最受欢迎

  最早一批宣讲团成员现在已经从宣讲一线退了下来,但宣讲团的队伍却在壮大。2005年,全市12个市、区消保委所有在职的正、副秘书长全部加入了宣讲团的行列,宣讲机制日趋成熟,宣讲形式越发灵活多样。

  “如果你买的房子出现了质量问题怎么办?”时任吴中区消协秘书长的秦雪明是宣讲团的成员之一,由他调解的一些投诉纠纷,成了他宣讲课堂上最为生动的教材。“消费者非常喜欢听这些例子,我通过这些具体的例子,把《消法》的一些知识告诉大家,教大家怎么维权。”秦雪明说。

  与吴中区不同的是,相城区针对当地特点,把宣讲重点放在了农村消费维权上,沧浪区则在主要社区设立了消费教育基地,昆山区请来了各行各业的专家,办起了消费维权学校。“根据各地不同的特点和条件,结合实际进行有效宣讲,这样的效果更好。”现任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戴林坤告诉记者。

  对于讲课形式的变化,秦雪明深有感触,“刚开始的时候就是我一个人在台上讲,消费者在下面听”。后来,秦雪明发现这样的方式枯燥,消费者也不太听得明白,“我们就做了许多宣传展板,把《消法》的一些主要知识用漫画的形式表现出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吴中区消协还自费印制了一本小册子,把《消法》上的知识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表现出来,受到了消费者欢迎。

  除了讲课,苏州市消保委还组织采用其他形式宣传《消法》。2008年“3·15”前夕,苏州市消保委编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试题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知识竞赛;组织了“消费与责任——做一个文明的消费者、守法的经营者”电视演讲比赛,各市区都派出代表参赛。这些活动,都受到了消费者的好评。

  消费投诉呈“n”形下降

  宣传团的宣讲效果如何呢?张家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包建清告诉记者,在宣讲的影响下,张家港市消保委最近几年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数量出现了一个曲线变化——消费者的投诉数量先是逐年增加,达到一定数值之后,开始逐年下降,形成一个“n”形曲线。

  包建清解释说,在《消法》宣讲和各种宣传活动开始之前,人们的维权意识相对比较薄弱,遇到产品质量等问题较少投诉。随着2003年消费教育义务宣讲团的成立和各种相关宣传活动不断深入,消费者投诉的数量逐年上升,至2006年达到了一个高峰值。而从2006年开始,随着维权意识深入人心、消费环境逐步好转,消费者的投诉数量又开始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

  苏州市消保委秘书长戴林坤告诉记者,这一趋势不仅在张家港市得到体现,在全市情况基本上一致。而对宣讲团的下一步工作,戴林坤表示,将重点针对企业进行宣讲活动,“宣讲不仅要让消费者树立维权意识,也要让各生产和服务企业将消费者放在心中,进行诚信经营,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